許智超、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研究員兼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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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5.5.7
《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稱《病主法》)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善終權利的專法。有行為能力成年人都可預先透過專業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簡稱ACP)」會談討論後,知情同意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簡稱AD)」,可自主決定拒絕對自己無益的醫療措施。
《病主法》在今年上路後,各縣市醫院的辦理情形如何呢?醫改會在這邊調查與整理各縣市「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目前辦理的最新情形,供民眾與各單位參考。若是有任何問題或是資料需要更正之處,歡迎致電02-27091329*13或來信(thrf@seed.net.tw)至醫改會。
●全國各縣市醫院完整資訊一覽表
●分區資源地圖
●健保ACP 6大給付對象
1140501起擴大ACP給付適用對象
◆65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或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之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病人
◆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
◆輕度失智症(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 0.5至1分)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公告病名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