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義者最危險的對手不是激進份子,而是行動總是秉持改良精神的改革者。】

--Roger Scruton

 

 

攸關各家大醫院爭取醫學中心評鑑pk戰最重要的依據,也是檢視醫學中心是否不務正業的【醫學中心任務指標】基準,預計108年開始展開新一輪的大修訂,衛福部與醫策會日前也公告了PDF icon (草案)-醫學中心任務指標.pdf,並邀請各界參加研修交流討論會議。

由於目前會議僅先就任務指標內容進行討論,至於配分比重、是否要設必要項目(不過就死當)等等,暫先擱置不討論。所以醫改會先就任務指標內容,提出下列提問與建議:



1.1.1

住診服務中,重、難症病人之佔率適當

1.請教是因為醫院評鑑基準已有哪些條文規範,因而刪除原評分說明3?並請說明這些條文能否看出醫院收治住院之優先順序是以急重難症優先收床、遇急重難症滿床需要有無取消排程或選擇性手術之控床調度機制?

2.有鑑於過去如江盛醫師等曾投書提出以婦兒科為主的醫學中心計算CMI不公平之質疑,請問:是否有考慮另計算不含婦兒科之全院CMI?兒童醫院之醫學中心是否另外計算?

3.建議考慮增列計算醫學中心在 DRG 案件分布在所謂賠錢區(B2 區、C 區)的比例,以及實施 DRG 項目所獲得給付點數與過去論量計酬下實際申報點值之比值,以反映及鼓勵收治重症之醫院。

 

1.1.2

門診服務內容比例適當

1.請問評分說明4刪除「初級照護」之理由?

2.依據衛福部分級醫療六大策略之策略三-2: 限制醫院輕症服務成長,逐年減少醫學中心初級照護服務量。且依據前述策略之進度甘特圖,105年底健保署已委託呂宗學老師完成各科分層級初級照護項目之共識。爰此,建議保留評分說明4之「初級照護」。

3.建議增列

(1) 穩定慢性病患開立慢箋比率,以導引醫學中心減少慢性病患「領藥門診」。

(2) 自費醫美門診(含門診手術)之人次、占率。

 

1.1.3

急診服務中,重、難症病人之佔率及品質之適當性

  1. 建議增列:急診需轉加護病房病患六小時內入住比率
  2. 評分說明第4及5點,建議要求按照檢傷分類分別統計。

 

2.1及2.2

建議刪除區域係依現行六大醫療照護區域之劃分之規定,可鼓勵跨區支援,或配合中央指派任務支援協助提升全國醫療資源與品質(特別是2.2.1)。理由如下:

  1. 醫學中心總量分布,未必與六分區需求均衡相對應,東區只有一家醫中但需要支援或提升協助需求反而最大
  2. 醫學中心所屬醫院體系往往跨區,鼓勵同體系跨區支援或許成效更好或可行度較高。例如醫中計畫應鼓勵林口長庚支援麥寮長庚,又如台東馬偕由同體系的台北馬偕跨區支援,或許比同區醫中慈濟支援更可行。

 

2.2.3

促進醫院發展機構間連續性照護模式及雙向轉診,落實分級醫療

評分說明5建議不要只限健保PAC計畫,其他如垂直整合聯盟或論人計酬試辦計畫等,均可考慮列入並保留評分彈性。

 

2.2.4

落實門診減量

  1. 請問此指標如何評估門診減量2%或轉出案件,不會是重症而是輕症或穩定病人?
  2. 建議增列:轉入/轉出案件之「初級照護」、「重症及特殊醫療服務」人次之分別占率。
  3. 建議轉出案件分析,比照健保增列「回轉」案件之統計。

 

2.3.2

針對所輔導醫院重點科別醫師及特殊醫事人員培訓成效良好

建議增列要求醫院應就健保補助款或醫療發展基金等獎勵急重難症給付、護理費等經費,進到醫院後之使用情形與用途提出分析報告,以監督與評估醫院是否真有把經費用在醫護身上。

 

5.1.1

積極參與醫療糾紛鑑定工作,培養鑑定專業人才,且品質良好。

建議不限司法鑑定案件,應納入協助非訟機制之專業評析、地院或地檢署委託之醫法雙調、全國性醫療事故之調查分析等。(參考<醫預法>內容增訂)

 

5.1.3

強化安寧照護機制並有具體成效

  1. 評分說明1建議增列要求參考安寧病房之占床率。
  2. 評分說明4建議把『預立醫療自主計畫(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之宣導活動及成果』,修改成『是否經指定或申請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預立醫療自主計畫之宣導活動及成果』。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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