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3.14 聲明稿 

說清楚,有那麼難嗎?
針對健保局公布藥袋標示調查結果,醫改會的五點回應

 

一、藥品資訊的標示是醫師的良心,是應盡的義務。健保以前,醫界就一直視藥品為利潤的一部份。賺錢不講,還不告訴民眾開的是什麼東西。如此霸權、自私,該大加撻找。台灣巳是一國兩制,衛生署的規定是應標示 13 項,而健保局是 6 項。雖然衛生署標示項目比健保局多,但衛生署的規定只是一個規定而已,沒人當真。政府官員不當真,醫界也不當真。生病的民眾只有自保。

二、健保局的努力,醫改會給予掌聲。請健保局努力分析資料,揪出醫界的害群之馬。我們不敢奢求衛生署和醫事處,能有什麼作為。三年了,對於藥袋標示這種最卑微的要求,衛生署醫事處做了什麼回應?他們只是發了一份公文而已。

三、從健保局公布藥袋標示調查的結果來看,有 28% 的診所和 26% 的藥局根本不理會健保局的調查,從地區上來看,各地回收率也不盡相同,對於那些沒有回覆的診所與藥局,醫改會強力建議各健保分局,應立即嚴厲稽查,並定期對外公開稽查結果。

四、藥局的表現雖不理想,但還比診所好。民眾應可意識到,如果藥局調劑的藥品,標示比診所清楚,為什麼要省一點點時間,徒一點點方便,不讓藥師和醫師共同來維護自己的用藥安全,多一雙眼總比較有保障吧。

五、藥師公會為什麼沒有出聲?藥袋標示,依專業類別與權限應該藥師公會要出面表示意見。而藥師公會卻沒有聲音,統統是醫師、醫師公會以及醫院管理者的意見,是不正常狀況。顯見藥袋標示與否是利益的問題,而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