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2.19

衛福部回應 醫改會再回應

衛福部長 陳時中:
我們擔心就是說所有的監察人都沒有醫療背景的人,因為他自己去聘的,可能不一定會聘什麼人嘛。所以我們在監察機關,我們希望說一定要有一個醫療背景的人。

(1061218公視晚間新聞)

依據106.5.17立院衛環會初審通過的《醫療法》修正草案第33條,醫療法人應置監察人(至少1人、最多不得超過董事名額的三分之一),另由主管機關加派一名公益監察人。也就是以後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會有自聘一至數名的監察人,以及一名政府派的公益監察人。

如同部長所言,由於監察人是由醫院自聘,可能都聘醫界人士,也可能都不聘醫界人士。因此政府指派公益監察人就可依據實際需求狀況彈性考量;如果醫院自聘的監察人都是醫界,政府就可指派非醫界,特別是財務會計或法律背景的公益監察人。但如果照目前行政部門版本「只限醫界」擔任公益監察人,反而失去了政府指派的彈性與選擇性。

試想,如果照原本初審條文通過,公益監察人不限醫界擔任,而由政府依職權指派最合適人選,當醫院自聘監察人都沒有醫療背景時,政府照樣可以「依法」指派有醫療核心專業的公益監察人來搭配,不會有部長擔憂「監察人與公益監察人都沒有醫療背景」的狀況發生。

反之,如果改成法條規定公益監察人只限醫界擔任,當醫院自聘的監察人全都是醫事人員背景時,政府還需要再派一位醫事背景的公益監察人嗎?特別是當該醫院問題是母企業或母教會可能透過捐贈投資或租賃等關係人交易等方式影響醫院財務或干預醫院經營時,這時全部都是醫界的監察人與公益監察人,真能發揮監察把關的職能而不被唬弄嗎?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
財務公開透明部分,修法也規定所有財團法人財務都要有會計師簽證,若有不實,會計師會連帶懲戒。

 (1061218中央社報導)

  1. 其實,《會計師法》第61條本來就有對於會計師有相關情事時「應」移送懲戒之規定。如果衛福部過去審查發現帳務或逃稅問題,本就可移送(不知過去有無移送),根本不用等修改《醫療法》。而且衛部打算修改的醫療法草案還是用「得」移送,比會計師法原本「應」移送還消極。

  2. 在過去就有會計師有相關情事時「應」移送懲戒之規定下,仍常出現不當關係人交易或高層成立人頭公司賺走藥價差等等醫院財務弊端,顯見光靠會計師簽證把關,照樣可能破功。

  3. 所以,醫改會仍建議應該要有跨部會聯合查帳、懂帳的公益監察人進駐、財報更即時公開讓各界監督(高手在民間、資訊公開力量大),多管齊下真正讓「醫院的錢留在醫療法人內」。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
每3年會有會計、醫療等專家聯合稽核,也歡迎民間團體推薦懂會計的人選,一起加入委員會共同監督。有關醫院5%盈餘的使用,未來會透過財務查核確認醫院有沒有確實執行

(1061218中央社報導)

醫療法修法後,是規定「每年」要研議將醫院「前一年」的總結餘,拿來做社福金、教研金,以及目前衛福部所提5%盈餘加薪。如果靠政府「三年」才來查核一輪的機制把關,兩三年後才發現醫院5%加薪的盈餘計算基礎不實,橫跨多年後再來補救處理或「延遲給付」,血汗醫護恐難接受這種「時差」吧!

衛福部106.12.18新聞稿
目前針對醫療財團法人財務監理已有三重監理機制:

(一)醫療財團法人依照醫療法第34條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每年都必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

(二)本部每年皆委請資深會計師、財務管理專家、法律專家及公益團體代表組成審查小組,就其年度財報及董事會運作進行書面及實地檢查;

(三)每年之審查意見都併同財務報告包括關係人交易揭露,全部公開於本部網頁供大眾查閱。

「三重機制」已行之多年,如果真有效,大家也不會提案修《醫療法》,近期也不會爆發包含媒體陸續報導的長庚、馬偕礦工醫院等治理爭議吧?!

此外針對現行這三種機制,醫改會個別回應如下:

(一)重點不是申報就好,重點在於稽核審查與查帳機制,以及能即時審查完竣後上網,才能與未來的公益提撥與加薪條款等機制能在時程上搭配,不讓加薪與公益兩頭空!

(二)政府聲稱「每年」組成團隊去訪查,但其實是每年只看三分之一的醫療財團法人,也就是每家醫院「三年一輪」才會被訪查。如果又只「就其年度」財報、也無具有公權力的財政部及健保署等行政機關加入,把關的能力與成效令人質疑。

(三)醫改會並不是說財報沒有公開在政府網站(當初也是醫改會爭取而來),而是希望既然要公開,就不要藏在巷子內的人才找的到的雲深不知處(官網的第五層頁面)。並至少應仿照教育部管私校教育法人之方式,要求在醫院官網首頁有明顯的財報與治理專區揭露資訊。這在林淑芬等立委所提醫療法修正草案第34-1條有相關設計,希望朝野協商時能背行政與立法部門接受。別讓醫院財報躲貓貓,才是醫院治理資訊公開的大進步!

順帶一提,衛福部長與石崇良司長在106年5月17日衛環委員會初審醫療法條文時,承諾林淑芬委員今(106)年底前會公布去年度醫院財報經專家一審的意見與財團法人回覆(資料來源:立法院公報第106卷第61期p.168、169,106年6月8日出版(https://goo.gl/41ywrx)。但距年底已剩倒數幾天,醫改會衷心期待衛福部的承諾別跳票!否則政府所稱「每年之審查意見都併同財務報告,全部公開於本部網頁供大眾查閱」,是指「每年都有公開、但要等個好幾年」,全民恐難接受!

 

延伸閱讀: 記者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