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份的故事   反映出多數民眾的心聲
請給我們一個專業的藥袋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藥品政策組召集人 李聖婉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一月六日公布對台灣三十幾家醫療院所的藥袋標示評比結果。發現台灣十六家醫學中心及部分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基層診所的藥袋標示均不理想。以這次作為評比基準的十六個標示項目而言,一百分只是最起碼的及格分數,各醫療院所離一百分有多遠,就表示還有多少的改善空間。以台北榮總為例,得到 84 分,意味著距離及格仍有 16 分的差距;至於在此次評比中普遍不理想的基層診所,也要體認到標示清楚的藥袋,是醫療品質重要的一環。

在評比的過程之中,醫改會也面臨要不要公布醫院名稱的考驗。我們最後的結論是,民眾有知的權利,各個醫療院所也應該在專業與形象的考量下,面對事實,勇於改進。特別是教學醫院與區域醫院有示範與領導之責,才特予公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則姑隱其名。

在此要特別強調的是,第一,我們無意對任何一家醫療院所或醫療行政單位作個別的評斷,也非針對醫院的藥劑科作整體的評估。第二,藥袋的不完整,並不表示藥劑人員沒有提供其他口頭說明或諮詢服務,醫改會非常鼓勵並肯定醫院診所給予病人充分的資訊。我們認為只有在透明的資訊下,醫生與病人的互信才能建立起來。

但是,也不可否認的,藥袋是醫院所提供病人看病的重要資訊。而且非常遺憾的,在多數的情況下,這是病人所得到唯一的文件,也是看完病後手上僅留的資訊(除了收費紀錄外)。它不僅僅是一個說明,更是一個紀錄。紀錄了藥袋內物品的確實身份,民眾可以用它作為一個藥歷,有藥物不良反應時也可作為醫護人員急救處理的依據,是服用方法的參考,藥袋上的人名也限定了服用的病人。有效期限更限定病人在期限後不得使用,否則自行負責,這些都是保護醫院及病人的作法。

至於除了藥品名稱之外,必須要列藥商/廠及商品名,是因為在衛生署的藥物許可證查詢系統中,當鍵入一項英文品名 Bisacodyl 時,總共列出 56 筆資料,其中從口服到栓劑,劑量有 2、5、10、15 公絲不等,實在難以判定,所以我們呼籲醫療院所把正確的資訊提供給服藥的病人。

醫改會肯定和信醫院陳昭姿主任本人與其團隊在藥品專業上的努力與成果,也期許所有醫療院所要重視專業,並給予專業藥師發揮的空間。

後續醫改會將動員更多的志工,持續追蹤各醫療院所的藥袋標示,藥品政策組也將針對其他的藥品議題,提出民眾心中的看法,就教於專家學者及醫療行政人員。我們願意在此重申,醫療改革基金會在此次藥袋評比中要說的是,衛生主管機關與各級醫療院所都要體認到民眾知識水平提升與醫療人權抬頭的大趨勢,如何讓民眾擁有充足的藥品資訊,減少遺憾的發生,是我們應該攜手共同努力的!

(本文 91.01.10 刊載於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