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子法規專題一

醫院不交財報、不給處方箋、醫材差額收太高  竟然只輔導、免處罰
「健保特管辦法」修訂避重就輕   二代健保改革恐跳票

 

政府宣布二代健保預計明(102)年上路,雖然補充保費等財務制度不合社會期待而備受批評,但二代健保法中有關健保陽光法案(包含醫院財報、醫療品質、A健保名單、醫院病床等資訊透明公開)、明定醫師應交付民眾處方箋等改革,仍備受各界所期待。

但醫改會卻發現,衛生福利部日前上網公布的健保特約及管理管辦法修正草案中,對於各界殷切期盼、朝野立委全力支持這幾項重要改革措施,竟然沒有對於不配合醫事機構的罰則;對A健保名單公開查詢機制,也淪為只做半套的遮羞布。

醫改會認為,二代健保母法通過的重要改革,如果健保特管辦法等子法規沒有對應配套的管理規定、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罰機制,母法的改革條文只淪為宣示性質,立委/學者/醫改團體恐白忙一場;認真守法的醫院或多數就醫民眾權益,恐難獲得真正保障。

不交付民眾處方箋(藥單),竟無任何規定與處罰。連限期輔導改善的條文都闕如,醫藥分帳與專業分工必定跳票,民眾知藥與選擇調劑場所的權利恐犧牲。

醫院不配合公開病床資訊,也無任何規定與處罰。健保病床一床難求,醫院又常以人力不足威脅關床,但特約機構應公布病床資訊(健保空床數、病床差額負擔資訊),向為社會所關切的重要特約管理事項。這次修訂居然對於不願配合公開正確訊息的醫院沒法度。醫改會建議至少應增列對違反該規定者通知限期改善,以督促醫院如實公開。

醫院財報/品質指標不配合公開,只輔導改善有效果嗎?!公開過去被視為白色巨塔內部最高機密的醫院財務與醫療品質,係二代健保修法改革核心。但草案對違反者僅要求限期改善,似不符比例原則與各界期待。醫改會建議對不配合者處以違約記點處分(三點後可停約處分),別讓眾所寄望的健保陽光法案籠罩烏雲。

開放醫材差額負擔之管理罰則不足,超額收費「沒罰度」?!二代健保修法開放醫材可收差額負擔,這次特管辦法草案,雖然新增醫療院所的差額收費應該要先送衛生局核定、落實事前告知同意與相關療效 / 安全價格資訊公開的機制,但對健保同意開放醫院收取特材差額後,如果醫院收取之差額超過健保署所定之上限,居然連違約記點等處罰都不用(只輔導改善)。

此外,健保署也公開表示,開放收取差額的醫材,不見得每一項都會制定上限。因此,各衛生局核定各醫院收取的差額標準就成為保障消費者付費權益的重要依據。但這次草案對於收取差額超過衛生局核定標準者健保辦法卻無罰則,明明是健保署開放收差額的,卻把責任丟給人力與經費相對吃緊的地方衛生局管理,本身卻不訂相對應、有約束力的罰則,難保病家不被漫天叫價。

A健保黑名單公開期間太短,民眾也難查詢資料自保!這次特管辦法草案最大的問題在於,對於違規院所名單公開避重就輕、徒具形式而難生警惕或提醒民眾擇優自保的功能。

醫改會多次介紹美國政府有效地透過公開查緝成效、供各界查詢結果等手段,展現打擊A健保的決心(請參考醫改雙月刊第三十七期「二代健保修法特刊」目標四)。反觀台灣公布的A健保名單過於簡略且避重就輕(例如處份停約1個月的院所可能就不打算公布了);甚至只是把掃描圖檔貼上網站,毫無查詢檢索功能,有點應付了事的意味。

此外,過往仍有遭停約之院所或藥局,替不知情民眾提供服務,甚至串通其他特約院所申報費用。但這次草案政府只打算統一公告6個月,不僅沒有周全的警示功能,對處罰輕重不同的違規者也不公平。所以醫改會要求至少應公告到處分期滿後6個月,以免違規機構仍在處分中,民眾卻無法從網站查詢得知。許多醫院雇主與管理者,聘用醫事人員時也有相關資料可查詢,以免誤踩地雷聘用A健保的行為醫事人員。

 

延伸閱讀:
- 附表一、健保特管辦法修正草案之缺失
- 附表二、醫改會版全民健保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