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針對費協會未有足夠全民監督參與機制調查報告 

 

監察院根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 76 個民間團體推動之「費協會」透明化連署書指出,每年高達四千多億元的醫療花費,僅 由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遴聘之 27  位「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委員決定,且該會消費者代表占不到三分之一,其遴選機制與權責不符,決策過程不夠透明,相關主管機關疑有違失等情, 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乙案。

全文請自行下載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