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提醒:抬棺、扔雞蛋無助解決醫療爭議,還可能觸法!
呼籲儘速立法健全醫糾處理機制
辜智芬(醫改會研究員)
近日陸續發生數起醫療爭議當事人家屬至醫院「丟雞蛋、灑冥紙、抬棺抗議」,引發媒體關注及社會嘩然。醫改會雖然了解醫糾病家深切的苦痛與求助無門的困境,但我們擔心經媒體放大而激化醫病對立,或造成其他案家誤以為可能有效而仿效,反讓醫療爭議陷入難解胡同。因此,醫改會呼籲病家,如您在醫療過程中遇到爭議事件,勿採激烈抗爭手法,以免觸法,更大聲要求政府儘速強化各縣市醫糾處理效能,並儘速完成《醫療糾紛處理法》審議。
醫糾四大苦情遲未立法解決
醫改會針對醫糾民眾的追蹤調查發現,僅有一至二﹪的民眾會採取抬棺抗議等激烈手段。追根究柢,病家會採取丟雞蛋、抬棺及撒冥紙等激烈方式處理,是因得不到院方解釋、說明真相及處理管道不暢通等原因,認為以此方式不僅可以宣洩其心中不滿、引起社會大眾注意,進而讓醫院感受到壓力而迫於無奈地出面協商。
曾長期擔任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後來發起創辦醫改會的創會董事長張苙雲教授看到這幾則新聞後沉痛表示,醫改會成立了十多年了,病家仍然得用這種方法「討公道」,令人十分擔憂與感慨,醫院暴力的陰影更讓人不安。我們也擔心醫院遭受滋擾後,不僅讓遭受潑糞或雞蛋攻擊的醫護人員身心受創,更可能干擾或延誤醫院搶救其他病人,等於是多輸的局面。
醫改會提醒,依據醫療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者可處以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警察機關也應協助排除或制止。
如果以激烈方式處理醫療爭議事件,如怒罵醫事人員「沒醫德,醫死人不負責」、「你這垃圾醫生,真的是醫學院畢業的嗎?」等諸如此類話語,可能已觸犯刑法第三〇九條「公然侮辱罪」或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若向醫院丟雞蛋、抬棺抗議、毀損院所之物,或滋擾醫院運作或影響他人就醫,強迫院所與被害人或家屬達成民事賠償等行為,可能已構成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醫改會呼籲民眾遇到醫療爭議可先請各地衛生局協助,或撥打醫改會醫糾專線 (02)2709-1329 求助,千萬要避免採取下方這五種不當的處理手段,以免討不回公道還遭到法辦。

 

處理醫療爭議時,應避免的五種行為
一、申訴或調處時,只訴諸悲情卻沒準備好證據與訴求
二、潑糞、扔雞蛋、抬棺、灑冥紙等方式滋擾醫療機構
三、各類暴力行為(包含言語暴力、恐嚇)
四、透過網路或留言板發布涉及(影射)人身攻擊的文字
五、請黑道、不明人士或集團幫忙「喬」事情

 

醫改會呼籲
一、建議家屬優先尋求衛生局及公正第三方進行調查,先釐清相關責任;若調查後確定院方有疏失,院方也應在第一時間說明並道歉。
二、為降低民怨及減輕抗爭的社會成本,立院應將醫糾法儘速審理通過,以強化醫糾處理管道及成效。此外,衛福部也應帶頭推動全國各縣市調處標準化或強化方案,以有效提升民眾使用非訟化管道之信心。
三、衛生局督導其管轄醫院(雇主)針對醫院暴力事件應有保護員工措施及積極之防制作為,盡早關懷、保護遭受暴力之醫事人員;並應辦理員工協助方案(EAP)相關課程,加強醫事人員防暴觀念。

 

時間 事件 資料來源
103.06.13 「出生就沒媽媽」 家屬抬棺抗議婦產科 蘋果日報
103.07.14 八旬嬤開刀身亡,家屬抬棺攻進醫院,醫師遭潑糞與雞蛋攻擊 蘋果日報
103.07.26 假泡泡龍案 女嬰家屬第 3 度赴醫院抗議 自由時報
103.08.09 女子上網辱罵醫生,遭起訴「妨害名譽」 聯合報
103.08.21 影射醫收紅包部落客判賠 50 萬 中時電子報

 

延伸閱讀:
1. 醫改會「醫療爭議參考手冊」。
2. 遇到醫療糾紛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