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改革 不能再等了
楊志良(醫改會董事、前衛生署長、亞洲大學教授)
沒錢難辦事,說得過去;但有錢還不好好辦事,是罪過。寄 2009 年接任署長工作時,健保虧損 600 多億,目前則結餘 800 多億,明年可能達到 1000 億,雖然這些結餘也不過多撐個 4、5 年,但全民健保財務從來沒有如此穩定。
財務穩定 改善人力配置
全民健保由嚴重虧損至轉虧為盈,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是原因之一,挹注了 300 餘億。但最大的改變是 2011 年 4 月起,保險費率由 4.55% 提升為 5.17%(實施二代健保後,又調降為 4.91%);且投保薪資上限由 9 萬元調高為 18 萬 2 千元,使高所得者負擔多些保險費,也算是一種「劫富濟貧」,符合社會保險「社會連帶責任」、「同舟共濟」的精神。健保財務短期內獲得穩定,這是全民支持努力的成果,值得國人慶幸。
因此趁財務穩定時,醫院運作上至少有兩件事需要立即改革,一是要求並落實新的醫院醫事人力設置標準,並符合勞基法的工作條件。醫事人力設置不足,血汗工作的結果,就是降低醫療品質,增加病患死亡率。
美國國家護理研究中心 2002 年的研究報告,醫院每名護理人員照護 4 位病人時,每多增加照護 1 名,病人 30 日內死亡增 7%;增加照護至 6 名,死亡率大於 14%;若增加照護到 8 名,病人死亡率陡升至 31%。其他醫事人力也類同,醫事人力負荷過高是造成病人不必要死亡及傷害的主要原因。
落實評鑑 合理擴充人力
2012 年政府公告新的醫院醫事人力標準,綜合醫院由每 4 床配置護產人員 1 名提升為 3 床 1 名。即使如此,醫院在實際營運時,由於輪三班及每周工作 5 天,每班每名護理人員也要照顧 10 床以上。
另一方面,評鑑要落實,一名醫事人員服務 365「人日」才能計算為 1 名,而非以往常便宜行事,以評鑑當日登記人數為準,這應是起碼的標準。
其他醫事人員也都應依新的標準嚴格評鑑,只要人力一項不合格,評鑑就不予通過。如此,人力必然提升,血汗醫事人員得以緩解,離職率必然下降,人力也將回流。
財團法人醫院 定期改組
更重要的改革是,財團法人醫院的董事會,不能再任由少數人把持,而以增加結餘、擴充版圖,甚至自肥為經營目標了。
財團法人醫院雖不是公立醫院,卻是不屬於任何個人或法人財產的「公共的醫院」,因此免除多種稅捐,董事們依法全是無給職,只是代替社會經營管理而已。但若干醫院董事們的心態,卻認為財團法人醫院是「董事們」的醫院,並不把員工當作夥伴,壓榨醫事人員而成為血汗醫院。
醫院不照顧內部顧客(員工),必然也不會照顧外部顧客而不以病人為中心。因此應定期改組董事會,包括由基層員工互選 2 人,當地村里長互選 2 人,及病患自行登記中,抽籤 2 人,至少共 6 人進入董事會。如此醫院必然提升以員工及病患為中心,而不再為血汗醫院及以擴充版圖為「志業」。
然而修改財團法人法困難重重,不知何年何月方成,簡單的方法是將此辦法列入評鑑,未如此執行,一律不予通過。如此則不但醫院,且台灣的醫療照護,必有另一番氣象。
(本文內容刊載於聯合報健康名人堂專欄,經作者與聯合報同意授權本會轉載,特申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