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四年起健保不給付診所分裝的藥膏/眼藥水/糖漿藥水

 

朱顯光(醫改會副執行長)

大家在診所看診後,拿到藥品常跟醫院大不同。醫院給的皮膚科外用藥、眼藥水多半都是有藥廠完整包裝、整條或整罐的藥膏或藥水;兒科則開給原廠完整包裝、附有量杯或湯匙型量具的整罐兒童藥水。

但有些診所卻開給分裝塑膠小圓盒的藥膏,或是把口服糖漿分裝到小塑膠瓶,甚至連眼藥水也有診所自行再分裝調配的。診所這種分裝給藥的方式,不僅標示不夠清楚完整(藥名、廠牌、保存期限或注意事項),也讓人擔心診所分裝過程,並非在藥廠等級無菌無塵的作業環境下操作,容易汙染或出錯,民眾拿回家也不好保存或容易辨識錯誤。

醫改會多次呼籲,健保有責任確保病人不論是在醫院或診所拿到的藥,都應該得到同等最基本的品質保障。健保署終於自一O四年起不再給付診所分裝藥膏/眼藥水/小兒藥水。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新制上路後,從醫改會接獲申訴或媒體報導發現,少數診所可能出現幾種地雷,大家領藥時務必睜大眼。

健保不給付診所分裝藥後,可能出現那些用藥地雷

一、宣稱是健保不給付的獨門配方而改收自費
☞ 如果診所要求自費的分裝藥,健保有給付整條(罐)的藥品,則涉及違法健保法第六十八條不得巧立名目收費之規定,將按所收費用處五倍罰鍰並退費給病人。 ☞ 如號稱的獨門配方之成分是健保沒給付的,請病人務必向食藥署查證(電話:02-27878000)該藥品是否為核准的合格藥品?並確認是否依醫療法規定有完整十六項標示?
二、拿分裝藥當好康贈品以招攬吸引病人上門
☞ 如果以分裝藥當贈品招徠病人,則違反醫療法六十一條規定,最高可罰廿五萬元。民眾也別貪圖好康!正派看診不用贈品花招的診所,才值得信任。
三、把分裝糖漿通通改成混裝的磨粉藥
☞ 這次健保改革只做半套,並未規範健保已有給付兒童專用藥品者,診所不應將大人藥磨粉分裝給小孩使用。少數診所除繼續磨粉外,還可能把分裝藥水都改磨粉,多種藥混合磨在一起,可能會產生交叉汙染風險。

 

 

本專欄是醫改會參考相關文章和民眾實際就醫經驗後,彙整而成的衛教文章,但因醫改會內並無專業醫療人員任職,若您還有其他醫療相關的疑問,請您就近諮詢相關科別之醫師;醫改會也歡迎各醫事人員提供專業建議,與我們一同促進民眾的健康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