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詢門檻高,民眾難自保

從過去的案例可以發現,即便特定狼醫引發的社會爭議很大,甚至已經進到司法階段,仍可能發生不知情的民眾前往就醫而受害的情況,而醫事司的查詢系統,僅能查詢醫事人員的執業縣市,無法得知執業資格還是否有效、懲處與判決紀錄。懲戒紀錄四散各處、查詢不易或搜尋不到,或是部分匿名的狀況。這些都是民眾就醫自保時,高不可攀的門檻。



[●] 依法須公開的資訊,毋須等待修法

依據「醫師懲戒辦法」第22條、「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針對判決與懲戒確定的名單屬政府應公開之資訊,若是涉及猥褻兒少,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97條也可公布加害人姓名與名稱;轉貼或附其公開連結,不會違反個資保護法,為何連這塊都無法著手,應作為而不作為,是行政怠惰!況且距離部長承諾完成平台研議的時程已經超過1個月,請問平台何在?

我們看到英、美等國都有建置供公開平台,除了醫師資格、背景,執業狀態,還可近便查詢有無紀律處分紀錄,強化民眾自主把關。透過相關平台的建置,也能強化醫界自律,更重要的是減低民眾對特定科別,尤其涉及隱私部位的科別的不信任感與擔憂。



[●] 護短的體制是惡行的溫床

在醫師誓詞中,需宣示要憑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也要盡力維護醫業的榮譽。但近年無論是針對婦女或未成年,是利用病人對醫師的信任、與醫病資訊落差,所犯下的罪刑。性暴力零容忍,政府跟醫界都不應視而不見、輕放拖延。

醫改會認為,建置或優化公開查詢平台的前提,不能影響醫師的清白,但也需要在病人安全、隱私維護做權衡。因此,除了依法須公開的資訊,查詢平台還需要包含到哪些不良紀錄,像是有些只有經院所內部調查確定,而沒有進到司法端,或是醫師利用教學職務之便來犯罪,要納入到多細緻,衛福部需要盡速邀集相關利害團體來討論。針對不建議納入的狀況,也應該強化院所的內控與院所之間的知情權,才能保障醫病雙方的權利,給民眾一個安心就醫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