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1.12 「醫師節不快樂」記者會
醫改會發言重點
十一月十二日是醫師節,醫勞小組選擇在今天召開「醫師節不快樂」記者會,倡議醫師納入勞基法。醫改會受邀參加記者會,以下為醫改會發言重點:
一、衛生福利部委託醫師公會全聯會於一〇二年十月、十一月共召開二次討論會議,會議共識是包含衛福部、勞動部、醫師公會等各界都不反對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前提是必須先由衛福部精算人力缺口,以了解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可能會發生的衝擊。如今事隔一年,衛福部僅告訴我們評估後需三至十六年的時間來補足人力缺口,試問衛福部試算基礎是甚麼?調查數據又公布在哪?落差這麼大的時間間距實在讓人難以信服。
二、衛福部多次表示已提出相關配套來保障醫師權益,包含「住院醫師勞工權益保障參考指引」及「住院醫師工時評鑑」。
(一)「住院醫師勞工權益保障參考指引」:從去年度(一〇二)起,各縣市勞工局會不定期依照其查核狀況,公告違反勞基法的醫院名單,經醫改會整理後批露給媒體,多次引起廣大迴響,進而達到督促違反勞基法的醫院改善執業條件。但很可惜,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的狀況下,即使醫師過勞,勞動部也無法過問。住院醫師勞動權益參考指引連罰責都沒有,無法發揮懲戒效果,對醫院而言有恃無恐。由此可見,唯有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才有對醫師勞權有基本保障。
(二)「住院醫師工時評鑑」:醫改會分析整理一〇二年試評鑑成績(請參考揭露「住院醫師工時」評鑑真相)後發現,整體成績雖多為合格狀態,但就單獨科別而言,竟出現一周一百五十小時值班時數(詳如下表),幾乎是勞基法規定單周工時四十二小時的四倍,顯見住院醫師勞動條件大有問題,衛福部竟然執意僅將其納為評鑑的重要項目。醫改會認為,若僅納為重要項目必須要有相關配套,包含首次評鑑後要有不定期、不通知的再查核,同時邀集基層醫師擔任共同訪查員,並上網公告補考前後的成績,也必須設立內部檢舉人機制。然而,這些建議但都被醫事司王宗曦司長一一駁回,令人質疑衛福部是否真的有心要為醫師勞動權益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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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後醫改會提醒,日本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已行之有年,完全認定醫師(包含住院醫師)都適用於勞基法(請參考日本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司法實務探討)。台灣已有一套現成的勞動基準法規,衛福部不需要大費周章立法、修法。除了衛福部,醫改會認為勞動部應該要以主管單位的身分積極介入,一樣是醫院的受雇人員,勞動部卻將醫師勞動權益棄之不顧。而醫師公會也應位醫師謀福利,而不是只有收會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