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顯光(醫改會副執行長)
針對健保署今日召開「全民健保快易通APP貼心改版,地圖搜尋好方便」記者會,醫改會也同步公布針對健保app認知與使用情形的全國民調結果發現,針對健保署開發APP讓民眾可以查詢醫院診所的服務資訊、急診等候情形、假日看診時間等功能,高達94%民眾並不知道或沒用過,僅有6%民眾曾使用過。
朱顯光(醫改會副執行長)
針對健保署今日召開「全民健保快易通APP貼心改版,地圖搜尋好方便」記者會,醫改會也同步公布針對健保app認知與使用情形的全國民調結果發現,針對健保署開發APP讓民眾可以查詢醫院診所的服務資訊、急診等候情形、假日看診時間等功能,高達94%民眾並不知道或沒用過,僅有6%民眾曾使用過。
最近有連續好幾篇媒體新聞,是針對醫美診所的麻醉品質堪憂做報導~目的是要喚醒民眾對麻醉風險應有的警覺性!
其實在台灣,這些亂象早已存在多年,不準備在此重複論述,只是希望民眾能藉此警惕自己懂得擔憂,另一方面也期待麻醉專業人士能善盡告知的義務,以免當合併症不幸出現時,因未事先告知而惹出糾紛。
上週,剛好在美國是麻醉醫學會(ASA)一年一度的麻醉醫師廣宣週,引用他們的文宣資料,讓國人知道一下也不錯~首先是他們希望民眾能知道,最早開始使用Patient Safety「病人安全」這個字的專科就是麻醉科,可見對醫療安全最敏感的醫療人就是"麻醉醫師"。
配合醫療法第82條修法已完成審議並交付政黨協商時的附帶決議,應進一步訂定醫療事故處理法制化為其配套措施,因此106年12月19日,衛福部以醫糾法草案協商後條文為基礎,以104年5月間學者專家所提建言及邀集立委、醫改會、消基會及醫界代表(包括醫院團體、醫師公會、醫勞盟、台灣醫學生聯合會、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等)會商所提建議為輔,就醫療事故處理之關懷、調解即通報除錯機制等擬具相關條文。會議由石崇良主持。各路人馬立場如何?到底該怎麼配套處理才合理?讓我們一起來關心。
醫改會董事劉梅君教授於1070128應高雄醫師公會等醫界先進邀請,出席於高雄長庚醫院演講廳舉辦之分級醫療政策論壇發表演說。
梅君老師指出,為民眾發聲的醫改會支持分級醫療,最重要原因有三:
1.因為民眾的無助與迷思:
共病老人沒人整合、重症一號(床)難求、假日得衝急診、到基層診所怕踩地雷所以寧願抱著廟大和尚靈的迷思跑大醫院。
2.因為專業的無力與迷惘:
大醫院五大皆空醫護過勞、門診衝量,基層在同病不同酬下有志難伸。
醫美糾紛常引起社會關注,而立法院也剛於去年底通過《醫療法》修正,目的似在將醫療的民、刑責合理化,讓醫事人員無後顧之憂。惟如此的修法,果能避免無謂的醫療訴訟,實未可知,而如醫美行為,能否適用此等規範,也有疑問。
不管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過失成立的前提,乃以行為人於結果發生是否有注意義務為判斷。惟注意義務會隨著每個人的行業、環境、地域等有所不同,故其內容就不可能於法律中明文,只能委由司法者於具體個案為判斷,這就不能免於因法官不同的差別對待。此外,於醫療糾紛的場合,以刑逼民的訴訟模式,幾乎成為常態,就使醫病關係處於緊張,醫療人員也猶如走在鋼索之上。
為了解決此等困境,在去年底,立法院修正《醫療法》第82條,於其中的第2、3項,將民、刑事的過失內涵,明文為「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藉由如此的規範,以有效減輕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的壓力。惟對於法條所附加的文字,如必要、合理、專業、裁量等等,皆屬極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似有若無,此當然為立法者所明知。故於同條第3項,再對此為補強,而認為注意義務的衡量,「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