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醫院比較「耐打」?談急診防暴規定漏洞
辜智芬、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副執行長)
醫院暴力層出不窮,常危害醫護及病人安全!今(105)年初,更發生一名有傷害前科遭通緝人士逕行進入醫院閒晃,進而傷害前來關心之護理師,直到院內保全趕到才有效制止這樁暴力行為。這案例凸顯醫院門禁管制、院內保全等防暴措施的重要性,也更讓我們擔心起,現行法規及評鑑只要求大醫院,卻未要求中小型醫院要有 24 小時保全等存在已久的防暴漏洞。
試想這樁暴力案,如果發生依法不需要 24 小時保全的中小型醫院,要等到啟動警民連線、院外警察趕到才能制止時,真不敢想像會額外有多少院內員工受害。因此醫改會特別再度發文,強烈建議衛福部應該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不論醫院規模,只要有開放急診的醫院都應該設置 24 小時保全(現行只規定百床以上的醫院)。但衛福部的回文卻沒有具體回應,我們特別把醫改會的發文及衛福部回文貼上網,讓大家來評理。
自從醫改會早在民國 100 年偕同急診醫學會、護權會共同召開「醫院暴力零容忍!」記者會後,5 年來已經促成許多醫院防暴機制的修改,但始終最讓人擔心的,是中小型醫院的防暴規定不足。我們特別製表整理如下:
■ 醫院防暴規定
醫改會 2016/03 整理製表
我們不禁要問,當國際間早已有防暴政策,如美國護理學會於 2002 年訂定醫院防暴檢核表、日本 2006 年規劃醫院安全管理體制要點及加拿大醫院頒布即時應變防範與通報援助機制等,身為全國醫事人員大家長的衛福部,為何僅要求區域級以上醫院,難道 99 床以下醫院的醫事人員比較「耐打」?衛福部到底是在保護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