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健保財務佳境騙了
陳聽安、陳國樑(政大名譽教授、政大財政系副教授)
許多關心全民健康保險者皆認為,收支連動是二代健保的重要建構。然而早在民國 83 年的舊健保法,為求財務健全,第 67 條就訂有收支連動的規定,即當安全準備低於 1 個月或高於 3 個月保險給付額度時,應調整保險費率或調整安全準備提撥率;同時在同法第 19 條訂有 6% 的費率上限。
然而健保上路後,除初期外,財務情況常年入不敷出,年虧損達 200 億元;安全準備不僅低於 1 個月,甚至出現負數。面臨如此財務窘境,法即有明文規定,當應啟動調節機制。但費率調高一事卻一拖再拖,只得仰賴舉債來維持營運。最後,在倒閉的壓力下,費率終於調升,但健保局總經理卻也為此引咎辭職,連帶折損了勇於負責的健保主管。
二代健保討論時,雖一再強調收支連動,耐人尋味的是,與舊法第 67 條相對應的新法第 78 條,反倒不見收支連動的明文規定,僅原則性規範應提列1至3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的安全準備,拿掉了原本舊法中,費率與安全準備連動的條款。月前,負責建保財務重任的社會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委員會,不少委員有鑒於二代健保實施以來,補充保費的徵收使健保年收入增加 400 多億元,而使健保財務呈現盈餘,復見安全準備超過 3 個月,乃倡議啟動收支連動、開會決議自明年起調降健保費率。外界未必清楚,但應該挑明了說的是,健保會雖有權調整費率,以安全準備超過為名,在新法下,已是於法無據。
主張費率調降的利益團體、付費代表、專家學者以及對社會保險性質曲解的政務高官,還口徑一致地說健保財務既有剩餘,自應比照浮動油價方式,機動調降費率;揚揚自詡調降費率是健保一大進步,反映健保財務收支連動的精神。此番將健保費率調整比擬為油品價格上下的觀點,讓人瞠目結舌。
健保屬社會保險,性質與純屬商品的汽柴油大相逕庭。油價隨市場供需起伏,理所當然;但健保財源包括來自政府的大量補貼、承辦保險的健保署屬政府單位,是買方獨占的單一保險人,保費的訂定攸關全民福祉與整體經濟,應有通盤考量,豈是反映成本等片面理由得以一概論之?
目前健保財務之所以收大於支,一方面因補充保費的收入,另一方面則因政府在健保的財務責任加重。惟該等收入,如非一次性的增加,就是其成長有一定的限度,不可能與人口老化以及醫藥技術進步趨勢下的醫療支出同步成長。故明眼人一看便知,目前健保的財務佳境,只是短暫的現象。
健保收支連動的精義在於:保險給付支出的增加,必須要有相對應的財源,絕非僅在費率上打轉,而無視「費基」的重要性。健保財務收支連動,不在收大於支時,費率的下降;入不敷出時,費率的上調,才是檢驗收支連動機制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