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推「差別費率」解套?
健保改革別走

台北大學社工系主任  林志鴻

保障全民就醫無礙的健保財務有難,如果在收支與資源投入的資訊透明下,精算出令人信服的數字,匹夫有責相挺,該繳就繳。但政府卻自以為討好選民,提出無法律根據,且可能破壞風險分擔計費原則的「差別費率」,真令人擔憂改革走岔路,越改越「差」!

健保費率本質是風險分擔費率。世界上實施健保國家,多朝向消弭被保險人因為所得、年齡、性別、族群、居住區域、職業、生理、心理、家庭等因素的差別,盡可能無歧視的單一費率課繳保費,以實現自助互助、風險分擔之目的。

但差別費率卻企圖以現行勞動者個人薪資為主的費基,分段調高費率。光是定義躍過多少薪資算高所得,大家就會先吵翻天,加上行政院也說不清楚,選擇五萬或三萬的基準與學理何在?當然難以服眾。

更嚴重的是,採差別費率後,恐誘導雇主取巧申報員工薪資,進而扭曲民營受薪階級的待遇。屆時健保恐得多花人力,疲於計算這個月誰的薪資高於五萬,這種無生產力的人事成本浪費,又是全民買單。諸如此類問題一籮筐,嘴巴喊要照顧弱勢,其實是在捅蜂窩,勞民傷財又反傷到真正負擔沉重的受薪族。

現行健保費收繳的根本問題,不在劃分哪些所得以下該繳不繳。低收入與經濟特殊困難者,健保已有現成機制處理。朝向以家戶總所得當作費基的「二代健保」,才是應儘速改革的正途。

政府明白要實施差別費率就要修法。好像修法對政府而言,並不是頂困難的事情。為何寧願耗時間、精力在健保的收入面,加重受薪族的負擔,只求短期間的改善財務問題,而不願面對二代健保方案,徹底解決問題呢?!

如果最後政府只修法通過「差別費率」措施來漲費率,而不推動或無法推動二代健保改革方案,將使健保改革只侷限於財源收入改革,且「差別費率」之短期解套方案,將變成長期健保保費制度的一環。到時候,受薪族對掌握立法權與行政權絕對多數的執政團隊,絕不可能再有好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