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保戶一個交待  150 億健保藥價差那裡去?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張苙雲

按常理,檢調一旦發現有詐欺、偽造文書等 A 錢事件,除訴求追繳吐回不當所得之外,嚴重的還要追加罰金,甚至課以刑責。在醫院和藥廠涉嫌聯手做假帳,將低價藥品高報給健保局,以獲取高利潤;此一事實業經檢調長期辛勤偵察並查獲實據,結果衛生署的健保費用協定委員會非但沒有追回不法利益、求處罰款或追究刑責,就連不計利息,只求從明年的總額預算中先扣除這 150 億不當利得的區區要求,都被搓掉。民眾不免要質疑:那檢調長期的苦心偵察不是都付之東流嗎?我們這些小老百姓面對的到底是一種什麽龐然大物啊?台灣還是個法治的社會嗎?

大眾關切藥價差的問題由來已久,打從民國 89 年起,幾乎每一兩年健保局都會做一次藥價調查,每次調查結果都驚覺付的藥費太高了,所以隨後調降。過去人民總聽到健保局告訴我們:「又幫民眾省了多少億元的健保費」、「這些錢要拿來提升醫療的照護、用藥品質」,但大家從沒看過這筆錢,也沒看到它到底拿去做了些什麽事。

今年難得健保局和訂定每年健保醫療費用總額的衛生署健保費用協定委員會(簡稱費協會)想起了這筆錢,並提出要先從明年的總額先扣除;結果引起醫界頑強的抗拒,角力結果,政府與民眾、學者代表敗得潰不成軍,健保成為醫界予取予求的大金庫,即使是曾盡心盡力的司法檢調系統也似乎莫可奈何。

民眾要求一個公平、公開的說明。如果真的如醫界所言,根本沒有這筆藥價差節餘,那麽請健保局以後就不必再做什麽藥價調查了,也不要再以「又省了幾億元和提升醫療品質」等美麗的謊言來欺騙民眾。如果費協會已失去應有之公平正義,妥協為協助吃健保的傀儡,出席的政府人員也不能站在全民的立場把關,就請乾脆取消名存實亡的政府代表和付費者委員代表的名額;要是衛生署、健保局也接受「以藥補醫」的藥價差利益是合理合法的,那就請廢除健保法第 49 條──「健保藥品是以成本給付」的規定。要是連檢調花費無數人力、經年累月所查獲事證俱在的結果,仍然無法追回這 150 億元,那以後檢調人員恐怕也不願嘔心瀝血白花力氣去踩那一隻不能碰的痛腳了。

去年加今年查出的藥價差達 150 億元,衛生署官員為醫界辯解回流醫界的合法性,又說費協會向醫界一面倒的議決非常公正,實令人民錯亂,這是為我們代管和監督健保經費及醫療品質的公僕應有的作為嗎?

民眾只求兩個答案:一、健保局千辛萬苦追查出的藥價差到底怎麽用?二、掌管健保費 4,600 億元去向的費協會 27 名委員,告訴委託你們的民眾,這一決定是怎麽形成的?請公開各位委員的發言記錄,請公開錄音、錄影內容,以昭公信。

(本文已刊載於 96.11.14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