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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各決策會議  應建立公開遴選制度

 

研發組副組長  黃經祥

健保各決策委員會議向來由醫界代表主導,公民參與監督不足、討論不夠透明公開,甚至在權責不符的「合議制」大傘下,做出許多不合理的決策,常為各界詬病,更是醫改會多年來點名要求改革的重點項目。

楊署長上任後,醫改會就發文要求政府以擴大公民參與、對等協商、利益迴避等原則檢討各委員會議組成,並獲衛生福利部回文表示將於99年底重新檢討。隨著二代健保修法過程中,醫改會所提「擴大民眾參與健保決策」、「公開健保決策會議發言實錄供民眾監督」之訴求,獲多數立委接受並於初審時順應通過相關規範,終於促成健保署日前於健保各總額支委會提案,推動相關改革。

但依據健保署網站公佈之 99 年 12 月份各支委會紀錄,卻發現健保署的作法與醫界代表的回應,似乎曲解了本會推動的原意。例如,健保署逕自提案推薦本會等特定一、兩個團體擔任民眾代表,而忽略本會原建議應公開遴選、擴大民眾參與、淘汰不適任代表的本意;甚至引發醫界代表認為民眾不具專業、不懂健保,所以不該參加支委會…等言論。

對於這些誤解與發展,本會特提出下述兩點聲明,並強調健保各決策會議之公民參與、對等協商、公開運作、遴選具代表性委員,是未來健保改革的關鍵;本會推動此項改革,也無意爭取任何席位。也唯有更理性討論這議題,健保才能真正成為「全民」健保、醫病雙贏!

一、健保是攸關全民的公共議題,醫界不該以民眾不懂為由,否定病人團體在支委會對等發聲的權利。即使其他民間團體可能於初期,因對健保運作不熟悉,或醫療專業資訊的不對等,而有進入障礙;長期而言,卻能真正培力更多本來不了解健保的民眾代表,這才是真正的民眾參與。

二、醫改會自成立以來即秉持一貫之「不擔任任何政府機關常任委員,堅持中立監督」原則,二代健保修法過程,提出擴大民眾參與之訴求,也絕非圖謀擔任任何付費者代表。 

 


另提供本會過去對健保決策會議付費者代表遴選之書面建議:

一、99 年 11 月 5 日於劉建國委員主持之公聽會發言建議:醫改會認為,過去費協會委員比例表面平均,但普遍存在代表性欠缺、專業不對稱的弊病。

  • 為加強委員的代表性,應公開遴選,並受其所代表之團體互相推舉(例如病友團體、醫事團體代表應由各病友、醫事團體推舉),避免主管機關指派特定團體,建立代表對個別團體的課責關係
  • 不適任之委員應有退場機制,為其言論負責。

二、97 年底(二代健保修法前)拜會當時衛生福利部(原衛生署)林芳郁署長、拜會費協會楊銘欽主委之建言

  • 委員改聘應朝公開遴選、專業比例設限、強化公民參與等方向改革。
  • 費協會議應有逐字稿實錄、全程錄音(影)檔,可供全民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保障提出申請,政府不得藉故拒絕。
  • 衛生福利部應善用民氣,繼續順勢推動會議實錄主動公開,化解外界疑義,並藉資訊公開,減少公務人員或付費者代表受醫界言語攻擊的威脅。
  • 仿效環評會議,開放申請旁聽、觀察員制度。
  • 委員改聘時,應明確評估委員出缺席、參與發言、提案績效,並開放公開推薦遴選,避免委派特定團體推薦,並應限制專業身分參與比例。

三、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陳敦源老師曾受監理會委託做過相關研究「全民健保總額制度執行架構之評估」、「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會未來運作機制規劃之研究」,該報告深入觀察、評析過去運作,許多改革建言也十分值得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