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4.02 新聞稿二

小兒用藥  「」有問題
正視錠劑磨粉或膠囊拆解、混合、分包的潛在問題

 

雖然國內已有許多同成分的兒童用藥(如糖漿)可用,不少小兒科醫師仍採用成人的錠劑或膠囊,經研磨或拆開膠囊倒出藥粉的方式,加以混合、分包給小病人服用。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藥品政策組吳如琇藥師指出,這種方式沿用已久,卻有許多潛在的問題。包括:

一、藥品磨粉分包後,重量差異可能達 51.49%1。也就是說,每次服用的藥量都不一樣,藥效也就起伏不定了。

二、粉碎並混合藥品的研磨機,以及分包的自動分包機往往因使用頻繁,加上機器的結構設計,無法落實每處理一種藥就清理一次,因而多種藥品交叉污染的弊病更是難以避免。

三、小孩吃大人藥,藥品磨粉分包時必須換算劑量,易增加開處方及調劑時的錯誤機率。

四、部分特殊劑型,像腸溶錠、長效劑、緩釋劑等,皆經過特殊設計,以達到較穩定且較久的藥效,一經磨粉便會破壞預先設計的效果。即使是一般劑型,經過研磨後,也或多或少影響藥物的本質。

五、多種藥品混合一起磨粉,可能彼此交互作用,導致無法產生藥效,甚至發生不可預期的藥物副作用。

六、藥品磨粉後有些藥物容易變質,無法確保其與原藥品有相同的保存期限。

七、藥丸、錠劑或膠囊除去屏障後變成粉末,往往變苦,讓吃藥成為名符其實的「苦」差事,對兒童更是。

八、多種藥品磨粉混合,當某些症狀已消失、某些尚須治療,如仍繼續服用所有藥粉,可能導致不良反應。例如感冒藥混合止瀉藥在同一藥包。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指出,上述問題囊括了增加人為誤失,如一、二、三項;破壞藥物品本質及效能,如四、五、六項,就算是 GMP 藥品也枉然;和增加吃藥的痛苦指數,如第七項;以及多種藥物混合,無法依症狀改變而增減藥品,如第八項。

為避免這些後遺症,醫改會強烈主張,有相同成分或類似效用的兒童製劑時,必須優先採用兒童製劑。只有完全禁止使用成人用的膠囊或錠劑磨粉,家長和孩童才有走出吃餵藥夢魘的一天,也才有安全服藥的一天

 

兒童製劑呷免驚
使用兒童專用藥取代成人藥品磨粉,安全而且並不會增加健保成本

例一:
根據國內一項研究2發現,同一處方以兒童製劑的藥水(60ml/瓶,成本只須藥品費用)取代錠劑磨粉(12 包,含藥品費用及磨粉的人力及材料成本),三日份的成本,藥水約只有藥粉的十分之一費用。

  藥品磨粉費用 兒童製劑藥水費用
A 處方箋 48.72 元 4.89 元
B 處方箋 51.12 元 4.89 元

例二:
醫改會以兒童感冒,爸媽帶到診所看病為例,比較用來治療發燒、咳嗽、鼻塞、流鼻水等症狀的同一成分藥品,診所使用小兒製劑與藥品磨粉(只單純採計藥品費用,並以健保給付的最貴藥品計)的成本。

  診所 健保給付診所藥費3
藥品磨粉成本 小兒製劑成本 六歲以下
(包括六歲)
六歲以上
份量 三天份 三天份
金額 NT$ 30.72 NT$ 60.1 NT$ 85 NT$ 75

結果發現,診所三天份的磨粉藥費成本為 30.72 元(未考慮藥師人力及材料成本),小兒製劑藥水(共三瓶)的成本為 60.1 元。

也就是,以上費用均在健保給付的藥費範圍內(六歲以下為 85 元、六歲以上為 75 元)。所以,醫療院所不應以小兒製劑成本過高、超出健保給付等為藉口,忽視孩童和父母輕鬆吃藥餵藥的權利。

 


1. 2001 年台北醫學院藥學研究所林攸美的碩士論文「磨粉分包作業之品質及小兒用藥指導之成效探討」
2. 同上,論文針對數家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所做調查。
3.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醫療費用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