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油精也須規定要有完整藥盒標示嗎?
朱顯光(醫改會副執行長)
經過醫改會等團體努力,食藥署2016年3月公告新版「非處方藥外盒格式規範」,首波要求電視廣告藥須在105年底率先完成換裝,別再讓指示藥品沒指示。
新規定要求非處方藥必須在外盒最大面積處,須標示有效成分、含量、其他成分(賦形劑)、用途(適應症)、不得使用族群、用法用量、諮詢專線等訊息,且不得小於7號字。更重要的規定是要求藥盒要有「QR Code」,讓視障或閱讀障礙者,用手機掃瞄就能掌握藥品外盒資訊,甚至用聽的就能懂。但有報導指出,業界質疑,以小包裝綠油精為例,外盒根本印不下「QR Code」,是否可有彈性放寬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