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鎖卡作為追討健保欠費的手段 」 真的成為歷史

 黃經祥(前醫改會研發副組長、現於中南部的農業縣擔任公職)

       

        99年4月新聞《病逝癌婦家屬:健保鎖卡才自費(自由時報99.04.05)》報導,基隆市賴姓婦人因積欠健保費,罹癌沒錢就醫病逝,健保局隨後雖澄清:賴姓婦人積欠的健保費在移送強制執行後已開卡;但在賴家的認知是「櫃檯人員只說沒錢繳納健保費就得鎖卡」、「不知道健保欠費可以分期繳納」、「不知道已被開卡」、「不知道可請里長開立「經濟弱勢」證明」,造成賴家「全家都沒健保,連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都是買成藥吃」的處境。

        當年這則因弱勢民眾資訊取得困難、認知差異造成的悲劇,使得健保局遭監察院糾正,也促成醫改會在二代健保法修法提案中建議修正相關法條,積極遊說立委、發起社福界、學界連署,並不斷投書媒體積極倡議,其後二代健保法於100年6月三讀通過,有關被鎖卡民眾的權益保障修正如第36、37條,自此,鎖卡人數從99年的69萬人降至4.2萬人。

       然而「鎖卡」措施仍舊存在,健保法37條條文為「保險人於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未繳清保險費及滯納金前,經查證及輔導後,得對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之保險對象暫行停止保險給付」。醫改會及筆者曾投書媒體期盼「讓鎖卡作為追討健保欠費的手段  成為歷史」,因為只要立法授予健保局鎖卡權限,稍加查證不力,往往還是會傷害了邊緣弱勢或無辜百姓就醫權利,背離社會保險的初衷。

        在公部門的資訊系統上,若積欠健保費3個月以上,比對財稅資料稅率若在5%以上,就會被認定是有能力繳交保費者據以鎖卡。然而健保署拿到的財稅資料往往有2年的落差,民眾認知差異也依舊存在,以為自己被鎖卡的民眾可能遠超過4.2萬,被鎖卡的4.2萬人又有哪些是其實真的沒錢繳,但不知如何求助的呢?

        令人心痛的是,103年11月苗栗銅鑼湯姓計程車司機,因被鎖卡,長期受肺病所苦的他只買成藥吃未就醫,又過於勞累,居然連車都來不及停好就大量吐血而死,仰躺死在方向盤前。

       2則悲劇、1次修法後,105年6月新政府上台終於全面解卡,讓民眾健保欠費與就醫權益就此脫鉤。當年醫改會及我的夢想獲得實踐,人在中南部當公務人員的我雖然振奮,卻也只當自己是局外人默默祝福。

        幾天前,臨危授命代替長官出席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拜會社會處的溝通會議,才知道多年來健保署每年都會找轄內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主動溝通有關幫助弱勢民眾健保就醫的事情,會議開宗明義希望社會處配合的事項,就是請社工協助加強宣導:「健保全面解卡讓民眾健保欠費與就醫權脫鉤,讓民眾安心就醫」。

        於是,當年立法院二代健保修法期間,為極力主張取消鎖卡,不管是與會內團隊辯論取得共識、在發動社福界連署時不被某些社福團體認同,還有遊說立委、不斷參加公聽會、投書、擬說帖、找資料等等,那些挑燈夜戰的辛苦過往,都因為這場會議而突然湧現在腦海中。

       會中也講到關於運用公彩回饋金幫助弱勢民眾繳健保欠費,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災民、遊民的健保費、醫療協助等等,不斷跟我們社工同仁反覆確認還有沒有其他疑難雜症,並一一回應,讓我深切的感受到健保署同仁們的誠懇、熱情與積極;再如手機APP「健康存摺」,健保署的同仁也主動希望地方政府通知大型活動場次讓他們宣導、好讓他們在現場幫民眾做手機設定與建置,避免中南部的民眾因數位落差,錯失方便幫自己及家人做健康管理的機會。

        當初身在醫改會推動倡議的種種,也許曾讓公部門的同仁造成困擾、甚至沮喪,(現在身在公部門,更能感受公職人的難處…)但現在回頭看來,真的很感謝及感動,要不是有大家一起為弱勢民眾著想的美好意念,就不會有讓弱勢民眾醫療保障越來越完備的現在。

       能把所學、才能用在有意義的地方真是不虛此生,尤其實際感受到當時在「被討厭」的民間倡議團體的努力,就這麼一步步的也受到公部門的支持與認同,甚至發酵深入地方政府,促使健保及社政業務緊密合作,真的是非常棒的事情。

       身為醫改會曾經的一員,參與過「讓健保鎖卡成為歷史」的美好戰役,如今「健保鎖卡真的成為歷史」,讓轉變身份成為公務員的我感到開心、光榮,也期許自己別忘了在社福團體倡議以及後來進入公部門的初衷。

       健保自105年6月7日全面解卡,已近半年,各地健保署及社會(局)處的同仁均奮力不懈的在為因病而窮、因窮而病的弱勢持續努力著,以這篇文章感謝所有在公私部門崗位熱心為弱勢服務的你(妳);也悼念99年、103年不幸離開我們的基隆賴姓婦人、苗栗湯姓司機,當時我們努力的都還不夠,現在我們還在兢兢業業努力讓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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