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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推動分級醫療只有漲部分負擔】的舊思維

 

沈珮涵、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副執行長)

健保署拋出部分負擔「三漲」方案,打算明年起漲大醫院:(一)門診部分負擔、(二)藥品及檢驗檢查部分負擔、(三)急診三四五級的部分負擔,並預於本周四(10/20)上午舉辦推動健保法 43 條分級醫療公聽會。「漲部分負擔」是近年每年都要上演一次的劇碼,但每每討論總僅止於此,是為可惜,試問若回到各界無不企盼的分級醫療目標,單純調整部分負擔真的有效嗎?答案早已顯現在前兩次調漲的經驗。

分級醫療的推動,必須採行大禹治水分流疏導的做法,而非僅靠豎立高牆的防堵措施。因此,今年4月醫改會召開「假日衝急診民怨醫苦」記者會,就已發布民調結果─假日直接跑大醫院急診的民眾近六成是因為不知哪裡有診所可看病、有 26% 表示無法判斷病情,因此建議應從提供清楚好查的假日看診地圖 App、落實家醫群諮詢及分流功能下手。李署長剛上任時曾提出要落實健保法 42 條的同病同酬政策─讓基層院所跟大醫院看同樣病症有同等公平的資源與給付,醫改會本來很是期待,只可惜後來受到部分醫界反彈就不了了之;現在卻另起爐灶,只想靠漲部分負擔達到防堵少數民眾到大醫院看輕症的目的,卻未見其他更重要的配套措施被提出。

更令人憂心的是,健保署為了解決急診塞車,又再次祭出漲急診三四五級部分負擔的措施,先不遑論民眾如何自己判斷是檢傷分類哪一級之荒謬,卻造成非真正有需求的有錢人付得起、經濟能力困難病患卻不敢看之後果,與社會保險精神反其道而行;醫改會年初就預測政府會再提急診部分負擔調漲方案,因此年初就已進行民調,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幾項以價制量政策─直接提高急診基本費用的支持度為 65%,遠低於去年各界曾討論的修改醫療辦法規定「經診治後不需留置急診卻仍不出院者得改自費(90%)」、「經檢傷後不需急診卻仍要看急診者得改自費(85%)」;顯見目前政府所欲主打措施卻是民眾支持度最低、有最多疑慮的政策。

該是時候重新思考分級醫療了!

我們不反對依健保法第 43 條規定之比率調整部分負擔金額;但必須呼籲衛福部和健保署如果有心推動分級醫療,請推出同步結合健保法第 42、43 與 44 條的分級醫療方案,並僅快下定決心提出時程表,才是玩真的!畢竟分級醫療的關鍵在如何真正壯大基層,讓多數民眾能安心分流,並導引醫學中心回歸急重難症任務,也避免部分民眾一再認為到大醫院看輕症的給付比較好康、藥比較大包,而抱著廟大和尚靈的心態往大醫院跑!這些轉診制度的設計,才是分級醫療在一片是否漲部分負擔爭論背後─真正需深思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