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顆藥丸  要家長自己分  不然醫院要收磨粉費?
小孩吃藥  家長「粉」傷腦筋

 

醫改會研發組組長  朱顯光

聯合報報導,中市發生一歲小孩一次需服用 0.1 顆藥丸,如果家長不回家自行處理,要額外付費醫院才肯幫忙磨粉。這種案例近年屢上新聞版面,「磨粉費」也成為繼「轉床費」、「病歷運送費」後,醫改會最常接獲庶民申訴醫院額外收費花招。

WHO 2007 年兒童用藥安全報告指出,兒童劑量不易計算,常弄錯藥量,導致兒童用藥錯誤率是成人的三倍。過去某醫學中心做的研究,用機器磨粉分包,還都可能出現達五倍的成份誤差,更何況是家長自理呢?就算訓練有素的藥師,在沒有設備的家中也難精確地將小藥丸切成十份。別再折「磨」家長了!

解決之道,應優先推廣使用依據小兒身高、體重量身打造的兒童製劑(藥水、顆粒劑、小包原裝粉劑),避免拿大人藥切割,徒增醫病困擾。對於最缺乏的是小兒特殊疾病用藥,政府應利用藥價調查與查緝浮報健保的節餘款,甚至引用罕病法規,鼓勵製造單一成分、小包裝的兒童製劑。

至於沒有兒童製劑,需磨粉的病童,政府應要求院所依據標準作業流程,提供專業服務。不能沒秤重、沒清分包機,就粗製濫造地分包,以防止當年「崇愛診所」任意將大人藥磨粉分包,造成 122 個感冒的小孩拿錯藥的憾事發生。更不應該以醫院沒辦法照規範防止藥品分裝時產生交叉污染為由,把責任扔給家長。

最後呼籲當地衛生局、消保官與健保業務組,針對不在政府核定之醫療收費標準內,部分院所卻巧立名目收費,總該依法展現魄力處理吧!我們可不希望,下次連分裝的藥袋費,也要民眾買單。

(本文經聯合報節錄,以『小兒用大人藥徒增「粉」擾』為題,刊登於 99.03.14 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