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1.30 新聞稿

合理藥價差是用來保障用藥安全
北城婦幼事件暴露衛生署、醫院安全管控嚴重不足

 

29 日北城婦幼醫院護士打錯針劑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從政府單位調查迄今所還原的事件經過,可以發現疏失結果是一堆不該發生的「連環疏失」所造成。對於在此事件中不幸受害的病家而言,各界全力善後並釐清責任歸屬以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是當務之急;但我們要強調的是,此事件並非特例,類似的嚴重醫療疏失在台灣天天發生 ,只是民眾可能沒有發覺蒙受用藥傷害,或被醫院以「體質不同」、「病情導致」等歸因病人的說法搪塞。也因為多數疏失不是同時間、連續發生在不同病患身上,沒有引起社會關注,所以大家也未能瞭解問題的普遍性與嚴重性。

但從這些用藥傷害的案例中,已凸顯台灣的用藥安全存在很大的漏洞,包括對藥廠在藥品標示與中文化上的推動、醫療標準作業規範的落實與醫事人員交互稽核的機制控管上都有問題。也顯示醫院從藥品賺取的價差,未必如醫界所宣稱是補貼藥品倉儲與人力管理成本。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認為醫院在賺取所謂「合理藥價差」的同時,應該告訴民眾,醫院做了哪些事情來保障我們的用藥安全?醫師、藥師、護理人員有發揮相互監督的效果嗎?為何制訂的醫療標準作業規範沒有發揮預防疏失的成效,以致出現「藥品來源不明」、「過期」、「麻醉劑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與「醫事人員沒有確認藥劑正確性」等情形呢?

至於身為醫院主管機關的衛生署,除要求醫療院所落實現有的用藥安全規範外,更應深入瞭解台灣目前的用藥傷害與疏失情形,建立用藥安全調查與監測系統,俾能持續改進缺失。以美國對瞭解用藥傷害問題的努力為例,Society Health-System of Pharmacists(ASHP)1995 年的報告就已指出,醫院中每1000 張處方就有 4.5 張有錯誤;Medical Association期刊(JAMA)的一份報告則推估美國一年有 106,000 人因藥品不良反應死亡;藥學雜誌發表的研究指出了 2000 年全美因藥物副作用、藥物過量、未對症下藥、交互作用的藥物問題,所付出的醫療、社會成本高達一千七百七十四億美元以上,比該年門診病患總藥費支出還高,可見用藥安全茲事體大。

反觀國內,尚無整體性的調查資料顯示藥物治療安全性的情況,用藥安全之受漠視可見一斑。衛生署應該給民眾一個可信賴的調查數據與管理成績。否則,吊銷了一個護士的執照和罰了一家醫院 15 萬元,對於遏止其他醫院減少犯類似錯誤是成效有限的。

醫改會期許衛生署超脫單一案例,從制度層面處理台灣整體醫療系統安全性的問題。包括具體從巨觀面要求進口藥中文化包裝、全面檢討醫療疏失案例以為借鏡、建立醫療疏失通報系統等 ;以及從微觀面對於允許醫院賺取的「合理藥價差」 部分,要求醫院將利潤用來落實用藥安全控管。

我們也期待醫療院所在宣稱「藥價差」是補貼藥品倉儲與人力管理成本之餘,能夠拿出院方在致力於降低用藥疏失上的具體成果,也就是將藥品的利潤用來保障民眾在醫院的用藥安全,以說服各界瞭解並接受醫院在獲取藥品價差問題上的合理性。當然,藥師在用藥安全把關上的專業功能長期受到抑制,也是台灣用藥安全漏洞百出的原因之一。如果藥學專業未來能夠在用藥安全上與醫院、醫師三足鼎立,在醫院內部形成藥品管理、處方、調劑、給藥的安全網,則民眾的用藥品質將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