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實施 DRG1 後,住院人球會增加嗎?
沈珮涵(醫改會研究員)
Q:醫院常說,健保住院實施 DRG(診斷關聯群)以取代現行論量計酬 / 實報實銷的制度後,住院人球會增加。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A:
ㄧ般出現「住院人球」,通常可分成重症病患沒人收病房一床難求以致病人無法住院醫院亂趕未痊癒的病人等三大類。我們就依這三種分類逐一分析:
一、為保障重症病患權益,健保早已規定精神疾病、血友病、愛滋病、罕病、癌症,以及住院大於 30 日以上之重症等,並不實施 DRG。所以實施 DRG,理應與重症人球無直接關連
二、依據歐美國家實施 DRG 20 年以上的經驗發現(如下圖一),相較於過去採「論量計酬」(住越久可申報越多費用)的支付方式,DRG 確實可以縮短住院日數、提升住院病床的周轉效率,減少因為一床難求而無法住院的人球或住院等待時間;也能增加醫院管理及病床等資訊的透明度(避免消失的病床)。另根據健保署 102 年對 DRGs 自 99 年實施第一階段至今的監測指標分析結果(圖二),證明台灣 DRGs 的實施經驗的確增進了醫療服務的效率(平均每次住院日數下降),與歐美經驗相符。實施 DRG 並未增加因為一床難求的人球問題,反能有助減低此類問題之發生。
三、歐美經驗也顯示,DRG 並未影響醫療品質,但卻可提升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台灣第一階段數據也顯示,三日內再急診率並未升高,出院同日轉至其他醫院住院之轉出率亦降低,十四日內再住院率更是大幅下降,並無明顯醫院亂趕未痊癒病患的人球現象產生。在醫改會等單位爭取下,健保也訂有七項不適合出院指標,民眾若仍在病情尚未穩定下被迫提前出院,可向健保署申訴自保。

圖一、歐美實施 DRGs 之成效

圖二、台灣 DRG 第一階段實施後的成效表現

1. DRGs 只是一套將臨床已發展成熟的臨床診斷治療模式進行標準化的支付制度,將同一類疾病、採取類似治療模式分在同一組,再依病人年齡、性別、合併症、出院狀況細分組,同分組給付相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