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A健保 變成一再復發的「慢性病」!
研發組長 朱顯光
研發副組長 黃經祥
任內完成健保修法,並大刀處理調包癌症檢體以詐領保險歪風的前衛生福利部長楊志良,下台前寫了份教戰手冊給繼任署長,羅列各項衛生施政地雷。不知「A健保」這顆大地雷,是否榜上有名?
新任衛生署福利部長必須面對的地雷
從今年元月到農曆春節前,短短個把月的時間,報章連續披露「醫師詐健保費,緩刑期滿再犯」、「A健保千萬元,皮膚科名醫收押」、「密醫借老醫生牌看診詐健保」、「藥廠勾結醫院墊高健保藥價遭搜索」、「診所附設藥局的藥師未上班,卻以藥師名義申報健保」等健保弊案,看得令人心驚膽顫。特別二代健保通過後,部分民眾負擔得加重,但多數百姓與正派醫界仍願忍痛相挺,如果健保黑洞卻遲遲未能有效解決,繼續蠶食鯨吞全民健保費與多數正派醫界的資源,叫大家怎能安心與甘心?!
A健保謀財害命 應視為重大犯罪
醫改會認為法律是杜絕不法與捍衛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深切期待司法部門和相關單位能夠體認到健保詐領的特殊嚴重性;除個人貪心詐欺外,還涉及假病真醫、傷害健康,既浪費了寶貴的健保經費,也排擠他人的醫療照護資源;再加上醫療的複雜性與醫病專業不對等,更將形成難以察覺的智慧型犯罪。A健保,不僅謀財,更可能害命,不可等閒視之,而應視之為重大犯罪,以有效手段多管齊下,才能有效嚇阻。
司法判決應有效遏止再犯 別讓檢調稽核查案心血白流
但報載某A健保獲判緩刑的醫師,期滿後又再次藉病患自費健檢機會,向健保署詐領費用。發生這種「緩刑期滿再犯」的嚴重狀況,顯示緩刑處分無法達到懲戒嚇阻的作用。
雖然法院最後依5個詐欺罪,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但對照醫師的收入與犯罪的「投資報酬率」,「緩起訴、緩刑、易科罰金」的處分,是否真能讓那些極少數的健保禿鷹知道,別再以身試法,並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實在值得法界有識之士深思。
美國司法部和衛生部自 2009 年起,在歐巴馬力挺下,聯手派遣檢察官和調查人員,在全國各地查緝健保詐欺創下追回 25 億美元的紀錄。該國司法部副部長可以驕傲地說:「積極追查健保詐欺是司法部歷年來為納稅人追回的最大一筆錢」。反觀台灣,不論是高層的決心魄力,還是司法與行政部門的合作,明顯都比不上美國。
此外,打擊A健保除仰賴司法嚴懲外,健保管理與醫界自律也應同步到位。二代健保已通過醫療院所「擇優特約」、累犯不續約、違規名單公開等「武器」應儘快啟動;衛生機關也應強化醫師懲戒(停業或撤照),並利用健保總額扣款機制督促「巷子內」的醫界扮起「吹哨人(Whistle Blower)」自律,才能有效杜絕「健保卡變提款卡」的詐領不斷發生。
(本文以『對症下藥別讓A健保 變成慢性病』為題,刊登於 2011.02.18 人間福報)
2001 年元月迄今,媒體有關A健保報導一覽表
醫改會 2011.02.21 製表
日期 | 新聞標題與來源 |
2011.01.18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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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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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8 | 醫師詐健保費 緩刑期滿再犯(聯合報) |
2011.01.30 | 轉單A健保千萬元 皮膚科名醫收押(中國時報) |
2011.02.01 | 醫師虛報健保給付遭起訴(聯合新聞網) |
2011.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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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5 | 醫師出國 竟開出 250 張幽靈處方箋(自由時報) |
2011.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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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0 | 詐領健保費 中醫師判刑(中時電子報) |
延伸閱讀:健保署的回應 (2011.04.15 更新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