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  妥協中求正義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  江東亮院長

上星期,立法院重啟二代健保修法,不僅朝野歧見很大,黨政協商亦有待努力,而王金平院長卻表示,將於本週二完成三讀,可能嗎?

我支持王院長完成修法的主張,因為這些歧見或差異主要是技術面的議題,而不是質疑全民健保的最終理想——全民在社會互助及自助的精神下,根據自己的財務能力繳交保費,並且按照自己的健康需要接受醫療照護。

大體而言,目前最大的爭議在於保費費基及費率計算。就費基而言,行政院版本依現行所得稅制度,未加計入海外所得、資本利得等收入,雖然有改善空間,但與過去薪資所得比較,以家庭綜合所得做基礎,正是大步邁向理想的務實做法。至於有關海外所得、資本利得等課稅問題,立法院宜另外提案修法,要求財政部門改革才是正途。

就費基而言,常聽到懲罰單身或頂客族的說法。的確,單身或頂客族保費可能增加一倍,因為這是全國所有家庭一起分攤兒童保費的結果。其實新制下每個家庭的保費與收入比值都一樣,正符合按家庭經濟能力繳保費的理想。

有沒有其他公平的方法?有,那就是兒童保費完全由國家稅收支付,這樣不僅不會增加單身或頂客族保費,也不會像現制一樣「懲罰」扶養小孩的家庭。對於生小孩和扶養小孩的家庭,國家或社會本來應該給予獎勵,因為包括現在的單身或頂客族,未來都要靠現在的兒童—但對於這樣好的投資,您願意加稅嗎?

差額負擔及藥價問題是另外兩項受到關注的議題。關於差額負擔,現制下除非給付項目正面表列(例如病床),否則全部自付,署長舉發台大景福門診一案即十分明白。因此,現在我們需要的是建立具有公信力的醫療科技評估制度,決定哪些新醫療科技可以納入健保給付範圍,而非修改差額負擔制度。

其次,目前健保制度在全國醫療給付總額下,再設定基層、醫院、藥品等部門分配比例。然而,門住診有其連貫性,而施藥乃醫療處置的一部分,因此對於要訂定剛性比例,確實有檢討之必要,但卻不一定要修法。最近,衛生福利部提出論人計酬即是重要的支付制度改革策略,由於無論消基會、醫改會、醫師公會或醫院協會都表示贊成,所以看來是如何推動的問題了。

健保修法要務實,一步一步向前走,才能邁向理想。回想當年全民健保立法,我們沒有堅持反對論口計費,也沒有堅持主張保費分攤比例相同。但是這些妥協與遷就,並不表示沒有理想,沒有抱負,只是我們知道雖然沒有一步到位,卻能更接近公平正義,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還有下一回合。

(本文原刊登於 99.12.06 聯合報民意論壇,經作者同意後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