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7.27 新聞稿

醫療抗爭日益激烈
醫改會暨醫權會呼籲政府正視醫療糾紛三輸衍生之社會成本和民怨


醫療抗爭規模日益擴大、激烈,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籌備處27日聯合中華民國醫療人權協會發表聲明,沈痛呼籲衛生署與司法院,正視民眾有冤無處訴的困境,儘速推動病歷資訊的流通與醫療訴訟流程透明化工作, 同時全面「如實」(除隱去當事者名號資料外)公布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歷年醫療糾紛案例(而不只是今年5月所公布,經過「篩選」、「修正」的醫療糾紛案例彙編資料),以減少民眾因為感覺親人「死得不明不白」而發動抗爭的事件,進而降低民怨及抗爭的社會成本,同時也提升民眾對體制內申訴管道的信任感。

7月26日各大電視媒體重複播放雲林西螺鎮一則醫療抗爭新聞。其中抬棺、灑冥紙、丟雞蛋,加上家屬的憤怒哭嚎與醫院的聲明譴責,幾乎是醫療糾紛呈現在媒體的標準場景。而隨著醫療糾紛事件的快速增加,類似抗爭的規模、手法更有擴大、激化的趨勢,其中衍生的社會成本至少有數億元以上。醫改會和醫權會認為,在台灣競爭力日趨困頓的今天,政府必須趕快尋求降低醫療糾紛事件發生的方法,以減少社會成本無端消蝕。

根據衛生署統計,醫療糾紛案件從76年到84年間的年平均百件,到89年的389件,以迄今年可破四百件,數量年年增加。此數字尚未加入私下和解以及病家放棄訴訟的醫療糾紛事件,若以南投縣年糾紛案超過百件計的話,台灣每年醫療糾紛事件只怕是衛生署登記有案的十倍不止。

「台灣每年發生數千件醫療糾紛」,這個數字在經濟上的意義,代表的是台灣每年花費在醫療糾紛事件的顯性成本是數億台幣;在醫療上的意義,則代表台灣的醫療品質、醫病關係發生很嚴重的問題,導致醫療糾紛層出不窮、愈益惡質。

就以26日發生在西螺慈愛醫院的事件來說,病家動員了上百村民前往醫院抗爭,若加上7月18日的第一波抗爭行動,病家在過程中所耗費的心力與抗爭成本不可謂不巨。若後續協商破裂,不管是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或是找民代、上法院,可預期的,病家在人力、心力、時間及錢財上將付出可觀的成本。而結果能否伸張病家以為的正義?以歷年醫療糾紛病家低勝訴比來看,並不樂觀。 

失去健康、親人生命的病家要付出龐大成本,面對民眾抗爭的醫院、政府相對也付出極大的代價。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當事者的醫院不僅形象受損、營運受影響,其間耗費在協商、調解、訴訟、賠償的成本,不啻一筆鉅額的支出。而隨著抗爭規模的擴大,警方動員警力也從數十到上百人,社會治安成本加重;加上後續衛政單位參與調解、司法單位受理訴訟的人力、物力…,政府每年耗費在處理醫療糾紛事件的成本也相當驚人。在強調政府效能與效率的今天,如何減輕這些不應該存在的財政負擔,應該是政府極度關切的事情。

然而要強調的是,政府在謀求減少醫療糾紛事件的方法時,不應該像以往一樣,只是找醫界關起門來討論。因為醫療不單是醫界內部的議題,而是和大家切身相關的公共議題。政府應該看到以往關起門來討論的結果並沒解決問題,反而抗爭日益增加。所以唯有推動病歷資訊與訴訟制度的透明化,配合降低醫療糾紛方法的公共討論,才能集結大家的力量,幫助醫界減少醫療糾紛,也促成醫病之間平等、良性的溝通。

強調醫病之間需要良性溝通,是因為我們發現醫療糾紛事件激化的原因,許多時候都是因為醫病之間雞同鴨講,無法溝通的緣故。一般說來,病家發動抗爭的主要原因包括:病情說明反覆或根本沒有說明、醫院不肯給予病歷報告、將醫療不幸結果歸因於病人身體問題,或是事情發生後,醫院及醫師姿態很高,迴避不處理等。但是醫方主要的回應則常是強調醫院沒有錯、不幸結果是因為病人如何如何、家屬不懂醫療風險等,有些醫院更在對話過程譴責病家「只是要錢」、「無理取鬧」。醫病雙方溝通不良,激化了醫療抗爭行為,也造成民眾、醫界、政府三輸的結果。

在台灣競爭力受挫的今日,我們還要再負擔這樣巨額的社會成本嗎?衛生署、司法院,趕快解決這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