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贊助)

「創造醫病雙贏之醫糾調處機制」圓桌論壇


辜智芬、張雅婷(醫改會研究員)

本會自創會以來,每年約受理 450-500 件爭議事件;深感訴訟恐曠日廢時並造成醫病之間產生不信任關係,故力倡醫療爭議能透過非訟化機制處理,使醫病傷害降至最低。

配合醫糾法將推動調解先行之醫糾處理機制,本會特在聯勸贊助及衛生局協助邀約下,邀請台北市江淑卿律師、台中林義龍醫師、台南黃仁享醫師及新北市靳宗立教授等調處委員,共商如何改善衛生局調解成效。


(左一為靳委員宗立、左二為林委員義龍、左三為本會劉執行長淑瓊、右三為江委員淑卿)


(左為江委員淑卿、右為黃委員仁享)

專家建議及會議結論:
一、調解人力部分
地方衛生局醫糾調處業務承辦人員多未具有法制相關背景或訓練,恐難協助民眾整理爭點與釐清訴求,影響調處成效甚鉅,建議應優先協助解決。
二、調解機制設計
(一)調處前經病家授權同意後由衛生局先收集相關病歷等醫療就醫資料,並進行事前閱讀瞭解病人就醫狀況,有助於調解進行,並增加調解成立的機率。
(二)調處會議是否要醫病雙方碰面或是分開單獨調解,係考量各衛生局案量多寡及設計目的(提高案件處理效率導向或調解成功率導向)而定。另建議針對某些較容易情緒化的當事人,分開調解較有助於溝通;針對調解訴求是希望能獲得當事人再次說明的醫糾病家而言,雙方碰面溝通比較容易讓病家釋懷。
三、醫療諮詢或專業意見評析
(一)事前請醫療專家提供初步評析意見給調處委員參考再行調解,對非醫療背景的調處委員助益良多;許多具有醫療背景的調處委員來說,現行也會利用本身人脈網絡資源,事先詢問其他專科之醫療專業的意見後才行調解,爰建議將醫療諮詢評析列入調解程序。
(二)惟本項評析意見是否提供給醫糾當事人參考,部分委員則持保留意見(擔心部分醫師不願意或不敢協助提供評析意見)。
(三)有鑑於部分衛生局經費及所轄專科醫師人力不足問題,可考慮跨區支援辦理或中央另行協(補)助。
四、建立全國標準表單及作業程序部分
(一)建議衛生福利部應優先制定申請書表、委託書、病歷申請同意書等相關書表格式,可直接讓各地方衛生局以此表單為基礎調整適用。
(二)至於調處作業程序則建議先供各地衛生局參考後因地制宜彈性調整,俟實施成效後,再決定是否建立全國標準作業程序(SOP)。
五、對醫改會醫糾諮詢服務之建議
期許醫改會能扮演民眾教育者的角色,教民眾如何處理醫療糾紛之心態與準備工作,提醒民眾取得病歷複製本以及諮詢第二意見的重要性。

本會劉執行主席總結:
謝謝幾位專家出席,諸位所提出對民眾的建議,讓我看到醫改會幫助民眾處理醫糾的功能,是要幫助民眾進入醫糾處理的系統,我們會再次思考醫改會還可以做些什麼。
下一步我們可先採取行動促使衛福部推動適用統一的表單,讓各縣市有所本、有所參考,再次謝謝各位的參與。我們也會建議及協助醫糾民眾如何事前做好準備,妥善整理出訴求及爭點,並避免流於情緒化的方式參加協調會,以提高醫糾調處之成效,讓醫糾早日落幕。

醫改會後續行動計畫:
 醫改會已於 6 月 10 日發文請衛福部儘速依據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 18 次全體委員會議之決議,建立可供全國遵循參考之醫糾處理表單文書,並上網公布各縣市醫糾調處流程,並俟需要給予地方衛生局相關輔導及資源支持,以有效提升各地調處品質及民眾使用非訟化管道之信心。
 針對委員給民眾調處醫糾時之建議,本會將發展成醫糾教戰手冊供民眾參考,並於接聽醫糾電話時,鼓勵民眾能以冷靜理性方式參與調解。
 醫改會將持續收集整理各縣市調處作業資訊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