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費猶如民眾健保就醫過路費  健保局豈可不管

 

醫改會  劉梅君執行長
黃經祥副組長

掛號費過高的爭議由來已久,我們的衛生署卻將掛號費定義為行政費用,從此對外宣佈管不著。在二代健保審議的過程中,立委要求掛號費應合理規範,避免成為民眾就醫阻礙,衛生署雖「順應民意」公告掛號費上限及超收名冊,卻也消極表示無法可管。

我們雖肯定衛生署公開超收掛號費的醫療院所名冊,卻認為全民健保強制所有國民納保,健保局承辦健保可視為國家壟斷,所有國民都只能向健保局付費購買健保醫療服務。若衛生署及健保局放任醫療院所自由訂定與品質無直接相關、甚至高過醫師診察費的掛號費,就等同允許醫療院所故意設定財務障礙,有意的阻止或篩選民眾看病,這豈不違背全民健保設立的目的?!讓超高的掛號費像過路費般,成為一般收入民眾及多病者,即使付了健保費,還得在享用健保醫療服務前,都必須想辦法再跨越這道額外的鴻溝。

我們認為已改制成行政機關的健保局應更有擔當,在特約關係上與這些擅自收取超高過路費的醫療院所要求改善,否則停止續約,健保局理當向民眾全面承諾,提供一個沒有財務進入障礙的健保醫療服務體系。

(本文經節錄後,以「掛號費成過路費  衛署不管?」為題,刊登於 99.09.25 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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