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醫療的 15 趴危機

 

臺大公衛學院  鄭雅文副教授

醫療照顧是現代化社會重要的基本需求。先進國家採各種手段管制醫療體系,如開辦公費醫療、推動強制性社會保險、管控醫療機構、限制醫療收費等等不一而足,無不以確保醫療服務的公共性為核心。

臺灣自 1995 年開辦全民健保,國家以社會保險介入醫療服務財務面,大幅降低民眾就醫的經濟障礙。然而在醫療服務的供給面上,國家卻放任整體醫療體系日益營利化。各大財 團競相投資興辦醫院,名為公益,卻實以商業手法經營醫療院所,致力於壓低成本並最大化利潤,動則數千床甚至上萬床的大型連鎖醫院成為台灣奇蹟。2004 年醫療法修法新增「醫療社團法人」類型,更讓醫院營運越來越近似營利型公司團體。在公部門,政府一方面缺乏管理監督,任由公立醫療院所腐敗積弊,另一方面 逐步縮減經費補助,要求自負盈虧,間接鼓勵公立醫療院所加入逐利的醫療市場,並迫使許多社區型公立醫院轉由私人醫院接手。

世界先進國家均 將公共醫療體系視為社會安全體系的一環。但臺灣 514 家醫院中,公立醫院家數僅佔 15%;近兩萬家的診所中,公立診所僅佔 2%。相較之下,德國則有 36% 的醫院由政府經營,公立醫院擁有全國 50% 的病床。50% 左右的醫事人員服務於公部門。而即便是最奉行資本主義的美國,由政府經營的公立醫院所佔比例也達 22%。

公共醫療體系的 瓦解,將削弱我們面臨疫情與緊急災難的因應能力,也將造成弱勢族群健康照顧機制的弱化。近年來醫界弊端不斷,從 2003 年 SARS 疫情爆發時的防疫亂象、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醫師詐領健保給付,到最近署立醫院的採購弊端,皆與整體醫療體系過度營利取向息息相關。

我們呼籲政府應重視公共醫療體系。在制度上應強化其社區基層照顧功能,範圍應含括預防性醫療、防疫、緊急醫療、弱勢族群健康照顧、社區復健、長期照顧等;在經費上應給予充分支持,避免自負盈虧與業務外包,避免與私人醫院爭利,並應提昇基層醫護工作者勞動條件與工作自主性;此外亦應強化外部管理與稽核機制。對於私部門,政府應盡力遏阻醫療服務商業化趨勢,以提升醫療品質、保護國人健康。

(原文刊載於 100.04.13 自由電子報,經作者同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