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消費者觀點談 DRGs 實施之影響
朱顯光(醫改會副執行長)
全民健保是台灣最重要的社會資產,維繫其永續經營,並建立具有品質與正義的醫療環境,支付制度改革向來是核心關鍵。消費者身兼醫療使用者、健保付費者、監督政策之公民等三種角色,可分從這些觀點來檢視台灣 DRG 上路的爭議及延宕所造成之影響,進而何結合消費者力量推動健保改革。
依據醫改會二〇〇九年彙整之十大醫療民怨,「等病床」是醫療民怨之首。醫改會二〇一三年「老人就醫痛苦」全國民調顯示,廿四%高齡病家遇過疑似還沒康復就被通知要出院或轉院、三十%出院後不會照護或處理突發病況。兩波 DRG 上路後,實有必要進一步監測這些民怨或痛苦,是否有所改善或益形惡化。特別是針對醫院技術性關床或複雜病患等床滯留等問題。
健保署的監測數據雖多呈正向結果,並訂有「七項不適當出院狀態」,醫改會接獲 DRG 相關申訴亦未明顯增加。但病家對於健保各地業務組協助處理出院認定爭議之回應(多強調由醫師專業認定),滿意度普遍不佳。建議應該建立完整的住院計畫說明、訂定各類更明確的出院標準、各 DRG 必要醫療流程,並強化出院準備服務(連結亞急性及社區資源),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從付費者及公民監督角度,建議未來推動 DRG 時,應強化公開揭露(Disclosure)及鼓勵參與(Empowerment)兩大策略;並將支付改革由「醫院管理」提升到「醫院治理」層次,以切中問題核心。
其中資訊揭露及實施影響結果之監測部分,原本並未公開個別醫院資訊,對好醫院不公平。因此醫改會特別提案主張應該把各醫院實施 DRG 制度後的監測數據「全都露」,並促成衛福部近日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將各醫院 DRGs 成績公開。
最後 ,醫改會主張若要釐清醫界對實施 DRGs 的質疑及民眾的擔憂,健保署應立即公開各個醫院收治病人的疾病嚴重度指標(CMI),針對專收嚴重案例的醫院(CMI 愈高者),應給予補貼,並確實補到重症醫師的口袋;並公開檢視各醫院會計成本(財務)報表,才能真正發揮資訊公開監督的力量。(本文曾發表於二〇一四年聯合年會暨公共衛生與健康不平等學術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