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2.22 新聞稿

兒童吃藥冒大險  正視兒童藥劑的重要性

 

您留意過家裡小朋友吃的是什麼藥嗎?醫改會分析 15 份兒童藥袋或藥單內容,發現其中 13 張用藥都有可議之處。用藥問題包括,有的藥物早已被取銷許可證,卻仍開給小朋友吃;一包藥同時出現相反作用的藥或明文規定不可一同服用的藥;而普遍存在的共同問題是:藥量過重和重複給藥(占六成以上),顯示小朋友服藥的品質堪憂。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說,醫改會隨機1從家長手中蒐集小朋友看病後的藥袋和藥單,請藥師及藥學專家逐一分析其用藥安全及合理性,結果讓藥師也嚇一大跳,醫改會於是決定挺身揭露,讓家長了解此險象,並擬定自我保護策略(詳見下方「家長錦囊」)。

醫改會藥品政策組諮詢委員王照允藥師說,單就藥物種類來說,七成以上藥單裡的藥都在五種以上,最多可達 13 種。就成分看,複方2藥品不少,所以細數起來,竟有小朋友一包藥就含有 17 種藥物成分的驚人組合。而 2/3 的小朋友所吃的藥物成分都在7種以上。

進一步分析每個品項的藥物成分,赫然發現五張藥單出現已被衛生署註銷許可證的藥物;其中一種(Cisapride)更早在兩年前,因國外及國內均出現死亡案例,而由衛生署公告禁用,但是直至今年,此藥仍出現在兩歲孩童的處方上。此外,四成接受分析的小朋友用藥品項,出現因副作用較大而不建議給 1 歲以下或一般感冒小朋友吃的氣管擴張劑類的藥物 Theophylline,以及不建議於 2 歲以下使用的可待因Codeine3及抗組織胺Dexchlorpheniramin、Chlorpheniramin。

王照允藥師說,除了上述不當用藥之外,大多數藥單的共同問題是藥量過重和重複給藥。比如北部某診所開給兩歲小朋友吃的藥,具有止瀉作用的藥有四種,止咳祛痰的藥兩種、消炎藥兩種、抗組織胺藥兩種;另一個南部診所開給五歲半小朋友吃的藥,含四種止咳祛痰成分、三種抗組織胺、三種類交感神經藥物。

從安全用藥的觀點來看,併用多種藥理作用或療效相近的藥品,容易超過建議的使用劑量,而且容易出現藥物副作用。藥師建議,應該減少藥物的品項,並針對個別不適的治療給足劑量,對疾病治療或症狀改善的效果較好。

王照允說,這些接受分析的藥單中,只有兩件有疾病診斷記錄,均記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俗稱的感冒、流行性感冒等。藥師從藥物效用推測其他小朋友看病的可能病因,也都不脫流鼻水、鼻塞、咳嗽、有痰、頭痛、發燒、腹瀉、嘔吐等常見的感冒症狀。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說,雖然小朋友就醫絕大多數都是常見的感冒不適,遺憾的是,卻少有小朋友能服用安全性高、專為小朋友設計、不苦易吞服的兒童藥劑。從分析的藥單中可看出,所有小朋友吃的藥,全部是拿大人的藥剝半或磨粉來的。也因而出現許多奇特現象,例如將 2.1 顆藥分成 12 包、一次吃 0.1 或 1/3 顆藥錠、規定不能磨碎的腸溶錠,為了要將一顆藥分成 4 包而破壞藥劑設計等情形。

劉梅君說,醫改會在今年四月首次提出:請正視兒童用藥磨粉的潛在危險,同時著手蒐集和分析兒童的藥單和藥袋。一連串的研究和專家討論發現,兒童用藥安全的根本問題在:小朋友吃的都是大人藥。然而孩童並不是大人的縮小版,尤其小小孩,其器官功能尚未發育健全,對藥物反應與成人不同,尤應謹慎。

針對這次從分析小朋友吃藥出現的種種問題,醫改會提出三點呼籲:

一、衛生署及健保局:訂定合理的健保支付規定,先鼓勵,進而強制要求醫療院所及藥局進用並開給小朋友兒童藥劑。凡已列入健保給付的兒童藥劑,醫療機構卻未優先開給使用,就不給付該項藥費。

二、家長:帶小朋友看病,主動請醫師/藥師優先給兒童藥劑。

三、醫療院所:必須要求並落實小朋友看診開處方,包括藥單、藥袋上,除了記錄年齡,也必須註明小朋友的體重,如此才能衡量並確認藥量的正確性。

 

家長錦囊

帶小朋友看病之領藥守則

  • 拿單領藥多重核對:拿處方箋及領藥時,別忘核對藥單、藥袋上的姓名、年齡、性別、藥物種類及數量等之正確性。餵小朋友吃藥前,應詳讀藥品說明書或藥袋上之用法用量。

感冒、發燒、咳嗽、流鼻水、拉肚子等一般性疾病的服藥原則

  • 兒童藥劑最優先:您可在醫師診斷開藥時,主動詢問有沒有兒童專用藥劑。
  • 一病多藥要避免:發現小朋友的藥單開出多筆(四筆以上)藥品,可以請教醫師,藥物的種類可以少一點嗎?如果仍有疑慮,可以拿著藥袋或藥單請藥師協助評估其必要性和安全性。
  • 多藥同服先諮商:小朋友如果已經在服用一些藥物,再因不適看醫師時,應先告知目前服用的藥物品項;為慎重起見,並可向其他藥師諮詢,有關藥量、藥性重複、是否錯開時間等事項。
  • 一服見效要當心:一般感冒的痊癒期約須7-10天,即使不吃藥,靠多休息、補充水分,感冒不適也會逐漸好轉。對許多標榜藥到病除的醫療機構或藥局,家長反而要提高警覺,細查到底拿的是什麼藥。

 


[1] 醫改會蒐集的 15 份兒童藥袋或藥單,看病日期主要集中在 95 年 1-5 月,其中 7 份來自藥局、7 份來自診所(含耳鼻喉科、小兒科、一般診所)、醫院 1 份。除了兩份是出自同一家藥局,其他 13 份來源皆不同。

[2] 藥物由兩種(含兩種)以上成分組成,稱複方;只含單一藥物成分則稱單方。

[3]  美國兒科醫學會兒童用藥委員會 1997 年便對公開表示,無法證實可待因可以抑制兒童咳嗽;世界衛生組織 2001 年發表針對兒童咳嗽的治療建議中也明確表示,「不建議」2 歲以下嬰幼兒使用含可待因成分藥物止咳。台北馬偕醫院副院長、兒科醫學會監事黃富源說,可待因是嗎啡類藥物,可直接抑制大腦控制咳嗽的中樞神經,達到減輕咳嗽的療效;但兩歲以下幼兒肝臟功能未發育完全,無法代謝掉可待因成分,會出現嘔吐、昏睡、走路不穩等副作用。(95/8/18 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民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