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傳說高僧,不食人間煙火,百歲打坐中圓寂外,幾乎人人都是曾經、現在或未來的病友。
醫療體系從衛福部、健保署、醫療院所、醫事人員、製藥業,全是因照顧病友而存在,這是WHO所說的「以病人為中心」,也是WHO、國際病友聯盟(IAPO)及二代健保法中一再強調的,病人有三項基本權利:知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及參與的權利。
可惜的是,台灣醫療體系舉世稱讚,但仍有行政部門及若干醫界人士,不以病人為中心。
比如說,近年健保屢有新突破,健保署建構雲端藥歷,醫院醫師的處方全部上雲端,不同醫院醫師馬上可發現是否重覆或錯誤開藥;今年下半年藥歷又與病歷連結,該開卻不開,或開了不該開的藥,一目了然。
然而雲端藥歷卻有一大破口,診所仍實施簡表,開什麼藥不必登錄,有沒有開藥也沒有查核,健保每日就支付廿五元,三天七十五元為限。醫師公會本位主義作祟,未以病人為中心,用各種理由抗拒廢除簡表。改進之道,主管機關對不配合登錄雲端藥歷,及不列印完整藥袋資訊的,應該終止特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