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我還有一隻I護士職傷紀錄片放映,暨健全醫護勞動體制座談會

衛生署別沒收勞委會送給醫護人員的「護士節禮物」

醫改會呼籲: 馬上催生「醫療勞動安全規則」1,讓醫院成為安全健康的工作與就醫場所

 

 

為什麼洗腎中心護理長會被發電機截肢?!我們的醫療管理怎麼了?

讓護理長去做總務的工作?病人的權益在哪裡?  --- 出自「我還有一隻手」記錄片第13分鐘畫面

 

醫改會於 512 國際護士節當天,舉辦了醫事人員職傷紀錄片放映暨座談會,會中並播放描述診所護士在「不安全」的醫療職場、「不健康」的醫管體系下,受傷截肢的本土紀錄片,以突顯台灣不重視醫事執業環境,對醫療品質與安全所造成的危害。呼籲衛生署催生「醫療保健服務業安全衛生規則」,讓守護全民健康的醫院,不再成為漏洞百出的職傷戰場。座談會由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教授主持,邀請紀錄片導演林淑真、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盧孳豔、醫務社工人員呂佳育共同與會。

不管醫護勞動安全  形同病人安全只做「半套」!

紀錄片導演林淑真,在陪同拍攝的過程中,見證在醫療機構服務的「白衣天使」,其實比一般人面臨更高風險、更不安全的環境工作。

而本身在政大勞工所任教的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則表示,本部紀錄片暴露出台灣不重視醫事人員勞動體制與環境安全的惡果。盡責的診所護理人員之所以慘遭截肢,不僅因為其專業風險極高,更重要的是醫療院所在人力成本的考量下,護理人員常被要求執行護理業務之外的職務(如:巡守發電機),因為不熟悉操作,使得職業傷害機率提高。

醫改會長期關注病人安全及就醫品質等議題,認為「有安全的醫事勞動環境,才有安全的民眾就醫保障」,當守護民眾健康的醫事人員,都不能確保自己在醫療院所的身心健康時,民眾的就醫安全與醫療品質將更難獲得充份的保障。

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也觀察到,即便再專業優秀的醫事人員,當面臨職業傷害時也是處於相對弱勢位置,因為既沒有相關法規保障,也缺乏有效的申訴管道,僅能獨自與醫療院所的雇主協商談判,或獨自面對冗長的訴訟。

在台灣,醫療相關勞安法規範至今仍缺乏,與會者提醒醫事人員應體認到,面臨高度的執業風險,其實是醫療產業下的受雇勞工,應爭取安全保障機制,讓醫院不再成為漏洞百出的職傷戰場。

台灣醫管界「顯學」:「醫事人力工作負荷應達飽和點!

護權會理事長同時也是陽明護理所的盧孳艷教授指出,這部醫療職業傷害當事人的真實紀錄片「我還有一隻手」,背後反映出亟待改善的勞動體制問題。以護理人力緊縮為例,台灣每位白班護士至多需照顧 10 位病人,大夜班甚至達 22 人,是先進國家的 2~4 倍。人力被壓榨的後果,我們看到工作量超過負荷的醫事人員,因勞累而失去正確敏銳的判斷力,造成職業傷害的發生機率增加,醫療錯誤或爭議提高,令許多護理人才卻步不前,更犧牲了病人醫療品質2。(附件一)

曾在醫院第一線工作的醫務社工師呂佳育也表示,受雇醫事人員一方面受到經營者的剝削壓迫,另一方面還要承受民眾對醫療品質不佳的指責不滿。此外,一旦發生了爭議、糾紛事件,院方往往將應擔負的所有責任歸咎到個人身上;當發生了職業傷害時,後續照護及責任歸屬,可能也面臨外包機構與醫院的相互推託,更遑論一旦傷殘嚴重時,更將面臨被解雇的後果。

以醫務社工師為例,執業過程常需獨自面對弱勢族群與身心狀況較不穩定的病人及家屬,受到暴力及傷害的事件時有所聞,這類的風險常被忽視。

勞委會伸手催生「醫療保健服務業安全衛生規則」  請衛生署與醫院也伸出另一隻手支持 ,別再消極反對!

劉梅君說,國際勞工組織報告指出,醫療院所是最不安全的工作場所之一。各國對醫療照護人員的勞動保障或安全衛生多訂有規範,我國卻付之闕如(如:附件二),令人不禁懷疑,難道是台灣醫院的安全管理或醫療品質優於歐美先進國家?抑或台灣醫護與病人安全較不值錢?我國在其他一些產業,已訂有其專業適用的勞安衛生規則3,相形之下執業風險相對較高的醫療服務產業,其相關法規的欠缺,格外令人擔憂。

去(96)年勞委會邀集各界討論,研議參考國際勞工、世衛組織規範所訂定之醫療勞動安全規則草案,保障醫療勞安環境及勞動制度,卻遭醫院代表與衛生署官員消極反對而遭擱置,並擬改以各專業的片面規則替代。 醫院代表以該草案與現有的醫院評鑑等規範「疊床架屋」而杯葛的態度,讓人不禁懷疑醫療院所真的在意醫事人員與病人的安全嗎?「以病人為中心」這句話只是醫療院所的口號罷了!

此外,醫療院所每一分鐘都可能有職傷的發生,依靠每三年一次、一次進行二至三天的醫院評鑑制度,規範效果有限,更何況如本片發生意外的診所,根本沒有評鑑制度。醫改會認為,台灣現存各法規,零散且未能周全規範醫療服務業,因此另行推動「醫療勞動安全規則」實在有其必要與急迫性。

 

醫改會的具體建議:

一、呼籲衛生主管機關及醫院經營者代表,儘速回應勞委會推動「醫療勞動安全規則」的苦心。還給受雇醫事人員一個信任與安心的執業環境,讓民眾擁有安全的醫療品質。

二、由於醫院評鑑的執行功效受到質疑,醫改會籲請各地衛生主管機關,應於評鑑結束後續督導稽查,要求醫療院所擔負起保護醫事人員安全的責任,並訂定具體罰則。

三、醫改會要求「醫療機構設置基準」的人力規範應做合理調整與檢討,以真正落實保護勞工健康與安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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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勞委會 96 年底提出的草案名稱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安全衛生規則」,本新聞稿以國際慣用的「醫療勞動安全規則」簡稱之。

2. 醫改會推估:台灣醫院聘用護理人力短缺 18,394 名、至少 3~7 萬床以上病人缺乏護理師照顧!請參見附件一

3. 參見「穀倉作業安全衛生指導要點」、「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4. 實證研究指出,醫護人員超時工作、輪值班過於頻繁、雇主剝奪勞工工作時數以外之時間,進行上下班交接及行政業務處理等因素,都會嚴重影響醫事人員健康與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