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台灣公共醫療的秩序與資源分配
曾家琳(醫勞盟理事)
因為急診壅塞嚴重,衛福部曾在台灣 2010 年與急診醫學會討論出新版的急診病患五級分類標準(表一),並訂出看診的優先順序及需候診的時間。其目的無非希望分級能讓醫院醫療資源順序可以有秩序的分配給病人,也讓病人能明確知道約略候診時間。然而,這樣的分類是依據美國急診醫療兼顧重症與輕症病人的分類標準,但因為美國有 10~15% 人口沒有涵蓋在公私立的保險,所以昂貴的急診醫療讓沒有保險的輕症病人卻步。面對急診如戰場,我們要思考的是台灣真的要走向美國龐大資本主義發展下的醫療體系嗎?還是要參考歐陸國家對於健康照護體系的分工規劃。
表一、台灣急診病患檢傷分級標準
分級(舉例) 處理等候時間(建議)
第一級:復甦急救
(例如車禍大量出血、意識不清)
須立即急救
第二級:危急
(例如車禍出血,但生命穩定)
10 分鐘
第三級:緊急
(例如輕度呼吸窘迫、呼吸困難)
30 分鐘
第四級:次緊急 60 分鐘
非緊急 120分鐘
在多數去商品化的福利資本國家,將醫療資源視為公共財,醫療資源必須合理的分配,並不是以部份負擔為手段,作為分級醫療限制就醫的方法,但也不是尊崇病人就醫自由或是以個人的認知去判斷緊急與否,而是有一套公共認知的疾病治療秩序。以英國為例,幾乎所有急診及輕症中心的醫療院所門口都貼有關於就醫的原則以及宣傳海報(圖)。雖然歐洲醫院急診幾乎沒有輕症病人,檢傷也不會讓輕症掛號,但不管是社會保險國家或是公醫國家,有些國家在假日時段或地區急診旁邊有急門診(walk-in clinics,病人自己走進來的輕症急門診),或是輕傷中心(minor injury unit)。
圖 NHS 宣傳海報
詳細看到英國 NHS 的治療原則(表二),他們將不同病症區分在不同的照護端,不僅提高病人的健康識能,也讓民眾更清楚知道他們應該利用的醫療資源,而不是一味的往醫學中心、急診、或是門診跑。除了平面的傳播,同時,NHS 也有網站資訊提供民眾,按照自己居住的地區和症狀,提供就醫地點。
簡而言之,近日新聞中關於流感與葉克膜的分配只是台灣眾多醫療問題的一部分。台灣公共衛生界或是病人團體如果堅持急診不能拒絕輕症,恐怕是受到自由市場下個人消費自由觀念的影響。透過跨國比較經驗,就可以發現重視健康平等的福利國家,重視醫療資源的公共性,採以限制就醫的方式。急診就醫的限制和健康平等比較沒有直接關係,而比較是民眾健康與疾病識能、公共醫療資源分配、醫療專業分工層面的問題。
筆者比較傾向台灣急診不適合治療輕症病人,國家應提昇民眾健康識能與醫療資源使用的概念;一般 GP 門診不適合治療自癒性疾病;醫學中心不適合有大量慢性門診的初級照護(primary care)的病患, 而只要專心做次級住院照護(secondary care)。也就是說建立醫療分工原則和公共醫療資源分配順序,落實健保法第 43 條以及家庭責任醫師制,應是目前健保治理最重要的改革方向
(本文刊載於 105.03.10 民報,經作者同意授權本會轉載,特申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