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署、疾管局應於官網首頁明顯處,提供腸病毒重症診治醫院資訊、疫病諮詢聯絡窗口

二、各醫療院所應加強清潔消毒,確實要求醫師護士診察或碰觸病人前後應確實洗手消毒。

三、病患或醫護人員離開醫院後,應確實洗手消毒,才能再接觸小孩。

四、病童與家屬就診前後、離開醫院時,應確實洗手消毒。

五、各醫療院為控制疫情,應管制院內兒童遊戲間、診所騎樓常設的投幣式遊樂設施;避免攜帶兒童至醫院美食街用餐。

 

連結:

◎ 疾管局腸病毒衛教網站

◎ 腸病毒重症醫療網(含責任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