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協會協商過程透明公開、付費者代表利益迴避原則 問答集
說明民間團體推動的理由、破解反對改革的藉口
壹、協商過程透明公開篇:
費協會協商過程公開的必要性
問一、為什麼費協會協商過程公開如此重要?
答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費協會功能為「年度醫療費用總額之協定與分配」是決定全民健保支出最重要之環節。
以 98 年費協會協商通過之四千六百億健保支出預算為例,代表二千三百萬民眾的九位付費者代表與九位政府機關代表,每人背負著一百二十萬民眾對健保支出的把關期待與二百五十億健保支出的決策權。
開放全民公開檢視費協會代理全民決策健保支出之協商過程,不僅是對繳交保費民眾的責信,同時也可讓民眾直接了解健保決策過程之成本考量,提昇全民對健保決策之知能與參與。
問二、費協會協商過程有必要比照立法院嗎?
答二:將同樣來自政府立法強制民眾繳交之健保費與稅收相比(如下表)。決策四千六百億健保支出的費協會,公開透明程度至少要比照審議 536 億衛生醫療支出的立法院,始符合應有的責信。
立法院 | 費協會 | |
地位 | 國家最高民意機關 | 隸屬於衛生署下之「任務編組」 |
組織規範 | 三讀通過之「立法院組織法」 | 衛生署內部行政裁量之「費協會組織規程」 |
代議與代表性 | 由人民直接選舉 | 衛生署長遴聘團體,由團體指派代表 |
議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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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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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出席名單、提案內容及決議 |
會議紀錄上網時間 | 下次會議宣讀後 | 平均需過 2.4 個月才放上網 |
審查預算之委員會人數 | 13 人 (衛環會委員) |
27 人 |
決策分配金額(98 年) | 536 億 | 4600 億 |
平均每位委員決策預算 | 41 億 | 170 億 |
問三、費協會為合議制,把仍未最終定案,可能還需報署核定的協商過程公開,是否不適宜?
答三:事實上,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應主動公開」之立法精神,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結論就是因為在在受協商過程影響,因此更有必要主動公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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