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痛上二十幾次醫院  看到肌肉萎縮還找不出原因  誰之過?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張苙雲

近來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持續專注一個焦點──衛生署制定的醫事人力標準,因為我們知道,醫事人力攸關就醫安全和醫療品質。雖然人力不等同能力,但是沒有人力,肯定別想有品質。我們用一個真實的故事,請全民公斷,醫院維持合理的醫事人力(是有證據支持的),究竟是增加了醫療成本,還是減省了醫療浪費。

上個月醫改會接到一位勞工朋友的投訴:他去年因左腳膝蓋疼痛難耐,而到A醫院骨科求診。醫師觸診後告知,骨頭還好,便給了病人衛教單,囑咐他回家做些復健運動即可。兩周後,疼痛依舊,病人再掛同一位醫師的診,這回醫師告知:照個X光看看。看了X光片後,醫師說,骨頭有些退化和磨損,吃吃鈣片和維骨力即可。

病患乖乖吃了三周的鈣片和維骨力,疼痛不僅沒改善,還越來越痛,便換看B醫院骨科。看診醫師診斷為「腳的神經有點發炎,要照一下X光」;便開了消炎、止痛的藥,並請下周回來看報告。X光報告出來,醫師說骨頭沒問題,只是神經有些發炎,吃吃消炎止痛藥即可。

但是,病人疼痛持續加劇,便換C醫院骨科,再照一次X光。又隔一周回診看報告,醫師說,骨頭沒問題,又做血液和尿液檢驗,醫師認為可能痛風,便開給痛風藥;因病人不認為自己有痛風,並未服用該藥物。

由於疼痛從未改善,還持續惡化,病人只得再上D醫院,以及另外兩家中醫看診,其中一家中醫推測,可能是神經壓迫造成。折騰至此,病人左腳的肌肉已出現萎縮,不得已再回A醫院看神經內科,神經內科醫師就病人的建議照了腿部X光,才發現病人左大腿髖關節已磨損並壓迫到神經,才會疼痛不已,並建議立即開刀置換人工髖關節。

神經內科的醫師將病人轉回第一次看診的骨科醫師,病人接受了開刀,並在醫師推薦下,使用「比較好、但健保不給付」的人工髖關節。

綜觀這個案例,病人從一出現不適,觀察了一個月仍未改善而開始求醫,至少換了六家醫院、看了二十幾次醫師、病情拖了六個月、肌肉已出現萎縮、病人花費至少十萬元,最後才找出病因。果真是病人愛逛醫院、愛看病?還是如這名病患說的:看病是醫師的專業,為什麼他們不願好好盡責任,為我查出病因,害我痛苦這麽久?

這個看病經驗應該不陌生:在候診室等了兩三個小時,進診間的時間像去領個便當。醫師看病看得頭都抬不起來,護理人員、藥師、檢驗、放射檢查的人員忙得連話都懶得說,就更別說要落實安全用藥的三讀五對。

病人因為問題沒解決,只好一趟趟跑醫院、逛診所。諦造了國人年平均就診14次的記錄。高診次衝高了醫療院所的業績,讓醫師、藥師、護理人員……忙忙忙,出錯的機會更多。病人能做什麼呢?問題沒解決,只好再跑醫院、繼續逛診所。

如果醫師能多給病人十分鐘,詳細問診,注意該注意的,無疑處有疑;藥師多出三分鐘調劑每張處方,仔細查對藥品名和疾病名、劑量和劑型;護理人員給住院病人服藥時,能多給三分鐘,看著病人將藥物吃下,並注意患者是否有異常反應;醫事放射師能多撥出三分鐘,指導做檢查的病人擺好正確的姿勢,機器對準可能有問題的部位攝影,是不是可以降低疾病的錯誤診斷、吃錯藥、延遲治療、檢查不正確的機會,並避免隨之衍生的更多醫療需求?

這樣下來,民眾不必一再請半天假、花車資和掛號費看病,健保卡的使用次數也可降低。醫院方面,雖然業績不夠亮麗,但在醫院總額支付制度之下,點值可望大幅回升,甚至升破一點一元;醫院的老闆們因為醫院的每分盈餘都取之有道,錢賺得心安理得、有尊嚴。還有醫事人員,他們可以在合理的工作量下,展現其專業,為救世濟民盡心力。民眾在醫療上的怨氣降低,醫療支出拉高到GDP的7%,都好商量。這種四贏的簡單邏輯,有那麼難理解嗎?

醫改會全心支持衛生署 “以病人為中心” 的既定政策。侯署長若肯將醫事人力配置的議題,對照上述病人的坎坷求醫路,應可輕易分辨出,那一種人力配置政策能夠更有效的運用健保的醫療資源。醫改會站在平民百姓的立場,看病沒有什麼特權、沒有名醫或其他醫療群可隨時供諮詢的情況下,只求生病求醫時,疾病獲得正確診斷,治療團隊能給予專業照護。請問:這可是非分之求?

(本投書刊載於 95.09.02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