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醫改會與九大病友及民眾權益團體  聯合記者會

請亮出維護病人安全的人力標準

許民眾一個安全的醫療環境

 

孩子需要語言治療,拖了兩年,現在四歲了,還不會說話;燒燙傷患者急性期應一天換三次藥,卻一天換不到一次藥,徒增感染機率又延遲恢復時程;智力發展遲緩兒須把握零歲至六歲早期療育黃金期,但患者排一年還等不到相關治療;中風患者到醫院做復健,卻差點跌倒骨折;以上種種都是病友焦急又無奈的心聲。燒燙傷、乳癌、智障者家長、殘障者、罕見疾病、家庭照顧者、康復聯盟等病友團體要問:政府何時才許民眾一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環境?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梅君說,上述病友如同所有就醫的民眾一樣,只期盼醫療院所能治療、改善他們的病痛;遺憾的是,現行醫療體制卻無法維護大家這點基本的權益。政府口口聲聲要推動“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環境,只是病人老是等不到該做的檢查、拖延該做的治療、找不到可以充分諮詢和可提供照護的醫事人員。

劉梅君說,政府每年有各種如何降低醫療風險、提升就醫品質的專題研究,國內外考察、研討會、專家學者座談會一場場開,手術、調劑給藥、麻醉、護理、檢驗、放射性檢查等作業標準流程早已制定,只是這些正規、國際化水準的照護總是上不了末端使用者的病患身上(請參閱附件一)。因為病友一再被告知、也看到和感受到醫院裡職能治療、聽語治療、物理治療、護理人員、藥事人員、醫務社工、醫事放射、醫事檢驗、心理衛生社工、營養師等醫事人力根本不夠。

 

陽光:燒燙傷一天換三次藥,縮水成一天不到一次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舒靜嫻表示,燒燙傷病友在急性期,必須每天換兩三次藥;當疤痕開始結痂,兩三個月內就須展開復健避免孿縮。但是實際上,醫院的護理人力不足,一天換不到一次藥,復健師也不夠,常見病友拖上一年才能做。所以,因而傷口感染的病友,只得請看護自己做消毒、蓋紗布等傷口照護工作;基金會並自聘治療師到醫院協助病友復健。

 

罕病:醫療困境的一群  需完整且持續的照顧

罕見疾病基金會副執行長楊永祥說,罕病因疾病的特殊性與複雜性,其治療需要護理、職能、物理、營養、社工等全方位專業團隊的完整照顧。曾有罹患威廉氏症的病患,因該病並無有效治療方式,只能靠早期療育讓病患在各項發展逐步跟上進度。病患從兩歲開始治療,但因醫院專業人力不足,只能斷斷續續做。現在孩子都四歲了,還不會說話。

另有罹患龐貝氏症的病友,因先天性代謝功能異常,導致肌肉無力及心肺等問題。病患今年二十多歲,因全身無力需整日臥床且離不開呼吸器,每次看病都要救護車接送。病患母親曾請求社工人員協助申請醫院救護車,社工人員回答:「人力不足」拒絕。此外,病患每兩周還要北上注射「酵素治療」維持生命;因該針劑的施打方式較繁複,且需有護理人員陪伴才安全,門診部便以護理人力不足為由,要求病患住院注射。讓門診可完成的診療,變成要住院。

 

殘盟:獸醫、外傭充醫療專業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組長黃珉蓉說,竟有醫院用獸醫科畢業生取代護理人員為洗腎病友打針,也有醫院出現外傭幫病患做電療,因電壓設定過高,病人的心臟差點停止,也出現過小腦萎縮症病友到醫院做復健,現場只有實習醫師,另一名也來復健的老人家若非病友及時抱住,恐怕復健沒進展,還要多一項骨折傷害。

 

智總:誰救救智障者的牙痛?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指出,智能障礙者常因情緒障礙,造成看牙時至少需三人協助壓制,甚至須施行全身麻醉才能車牙、補牙,院方常以人力不足而拒絕治療,造成病家求助無門。另一個相同境遇的是智力發展遲緩兒,原需把握零至六歲早期療育黃金期,卻因聽語、職能、物理、社工、復健、身心科等醫事專業人力不足,造成動輒排上一年半載才能展開治療,早期療育精神消失殆盡。

 

康盟:精神障礙者醫療照護不足,嚴重影響病情控制

康復之友聯盟去年針對台灣現行精神障礙者就醫品質調查發現,44.4%病患不清楚目前正在服用的抗精神病藥物;其中高達65%的患者服用藥物時出現副作用,但卻因為缺乏醫藥人員解說,因而飽受副作用之苦,甚至因受不了副作用而自行停藥,嚴重影響病情穩定及疾病控制。     

 

家總:照顧者身、心、財務壓力苦苦苦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穎叡說,現行醫院醫事人力嚴重不足,直接衝擊病患家庭;造成照顧者在心理、經濟、病人安全三方面壓力倍增。醫院常為了減省成本,削減醫事人力,變相將原該由醫院承擔的照護工作丟給照顧者。而多數的家庭照顧者是中高齡婦女,其對於醫療專業資訊取得管道少,幾乎全數依賴醫事人員告知;當醫事人員忙得無暇主動告知、詳細討論後續生活照護,不僅家屬要承擔照護病人的壓力、病人復原期拉長、家庭負擔加重,後續的醫療支出更是有增無減。

 

消基會:醫糾申訴人力因素占八成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游開雄說,近四年接獲的醫療申訴案件中,就其與醫事人力充足度高度相關的醫院誤診、服務態度不佳、醫療過程不當、延誤治療等項目進行分析,自2002-2005年皆占當年申訴案件的七至八成,顯示民眾就醫權益早已蕩然無存。

 

台權會:台灣醫療人權何在?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吳佳臻指出,台灣醫事人力明顯不足,嚴重影響民眾就醫權益,早已違反國際醫療人權之主張。該主張:病人有權知道跟自己醫療安全相關的一切訊息,其包括「病人有權參與與其相關的醫療決定」「病人有權詢問目前一切有關醫療診斷的資訊」。

 

因此,病友權益團體與醫改會提出兩點共同訴求:

一、衛生署訂定醫院醫事人力標準,必須提出具體論據,證明在該人力規範下,病患的就醫安全可獲得最大保障,而第一線的醫療人員的工作量也在合理負荷範圍內。

二、如短期內無法立即達成上述目標,衛生署則須在制訂人力標準同時,訂出執行時程表,並依序逐步達成。

 

醫改會代全民請命,請衛生署許全民一個安全的就醫環境,許全國醫療工作者一個合理、安全的工作環境。這也才是侯署長2003年台灣醫學人文學刊中的論文:病人安全與醫學倫理──建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體系之落實。

 

 

新聞稿附件內容:

表一、醫事人力與醫療風險關係比較表

表二、落實安全作業的醫事人力政策比較表

表三、安全規範何其多 落實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