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沒有衛生署規範   醫院自治的醫療品質   靠得住嗎?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劉梅君

醫改會日前以「誰的衛生署?」為文,呼籲衛生署要善盡守護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的責任。今日賴佑哲先生以「不是誰的衛生署」提出不同看法。事實上,賴先生的所謂不同意見,我們認為只見其一,未見其二,特予說明。

首先,「醫療是非常專業分工的工作」,這一點毫無疑問。也因此作者認為衛生署應「授權自治」,不要「行政干預醫療」。但作者可能忘了授權自治的前提是醫界能展現專業行為、恪守專業倫理、秉持自律的精神。這幾年來反而是民間大聲疾呼「拿出品質、展現倫理」,這難道是危言聳聽?還是表示台灣的專業自律,早已千瘡百孔、專業倫理亦在快速淪喪中?這麼多年來,大家看到醫療專業發揮自律精神了嗎?還是醫院管理的自律概念跟民間的期待,南轅北轍,以至於作者仍堅定的認為現階段台灣的醫界可以自律自治?

其次,既然文中也認為醫療是非常專業分工的工作,以作者長年在醫管的經驗,能否告訴我們,台灣的醫管究竟是如何尊重各醫事專業?如何落實對各醫事專業,包括護理師/護士、藥師、醫檢師、放射師、醫務社工/師等等的尊重?

這次其他醫事團體與醫改會共同站出來,要求維持一定比例的醫事人力,不正反映出這些醫事專業團體長期以來其專業不受尊重,甚至被打壓漠視的處境?「專業分工」落到了醫管手中,巳經變了調、變了質。

最後,當醫改會以「參考國際作法,提出達到應有醫療照護品質必要的人力配置」主張時,我們很清楚地於新聞稿中指出,國內外醫療環境差異極大,國外病床數約略可反映出第一線醫事人員的工作負荷,但台灣絕不可能!因此,即使參考國外標準,仍然是低估了台灣醫事人員實際的工作負荷。至於文中提到的美國住院照護全部由專業醫護人員負責,而台灣住院則需有家人 24 小時陪病照護之特殊景象,這不正突顯出台灣醫事人力長期不足,因此醫院將照護成本轉嫁到家屬身上的怪象嗎?

總之,專業之所以享有崇高的社會聲望,就貴在其能秉持自律的精神、展現專業規範的行為、恪守專業倫理,很遺憾的是,這些年來醫療專業似乎與這些專業天職漸行漸遠,甚至拱手將權力讓渡給醫院經營者。醫療專業臣服於醫管,結果是愈來愈惡化的專業行使空間、愈來愈緊張的醫病關係。台灣的醫管專家們,這樣的發展結果,你們難道不擔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