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二

手術原因不見了 浮濫手術難提防

別讓病人帶著滿肚子疑問進手術房!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 12 月 14 日召開記者會,公佈蒐集 770 份新版手術同意書之簽具結果,633 份有效樣本中,發現有近 25% 的樣本「建議手術原因」空白未填或與手術名稱、疾病名稱相同,顯示現行簽署手術同意書時,仍未交代清楚的手術原因,不但民眾帶著滿腹疑問進手術室,健保局也可能成了為浮濫手術買單的冤大頭。

「建議手術原因」是手術同意書中最重要的項目,並不是指「疾病名稱」與「手術名稱」,也不是指「診斷」而已;目的在釐清手術的必要性,也就是說明「必須非手術不可的原因或現象」。清楚的手術原因,一方面可讓民眾在充分的資訊下進行是否手術的選擇,一方面也避免病人白白接受「可開、可不開的非必要性手術」,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

近 25% 手術同意書 「手術原因」不見了!

醫改會蒐集到的 633 份新版手術同意書中,「疾病名稱」和「建議手術名稱」有將近百分之百的填寫率,但是「建議手術原因」卻有 122 份空白未填,27 份「建議手術原因」與「建議手術名稱」、「疾病名稱」相同,將近 25% 的手術同意書沒有手術原因。而有填具手術原因的樣本,其填寫的手術原因內容,也不一定為必要手術的原因與現象。

        以這次醫改會蒐集到26筆子宮肌瘤切除術的手術原因為例1,其中有7筆手術原因空白,6 筆以「同上」、「治療」敷衍語詞草草帶過,6 筆錯將手術方式、疾病名稱當作手術原因,剩下的 7 筆資料,若參考聯合國女性健康與教育中心的子宮肌瘤手術適應症資料2,只有 1 筆資料明白、清楚解釋症狀影響病患生活品質,足以作為建議手術的原因。

杜絕浮濫手術,「手術原因」民眾要知道

清楚的手術原因,不僅讓民眾掌握自身健康情況,讓醫師免於濫開手術之嫌,也讓健保局有更多資訊評核手術的必要性,一舉數得。因此,醫改會提出下列呼籲:

專科醫學會

訂定手術適應症之臨床指引,讓醫療院所、醫師有施行手術的判斷準則參考。

醫師

除了口頭告知,在同意書上載明需進行手術的原因、症狀與現象,是善盡告知的責任。

民眾

手術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八問而後動;確實瞭解自己為什麼要動手術之後才簽具同意書。

 

附件內容:

一、子宮肌瘤手術適應症

二、子宮肌瘤手術原因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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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閱附件二,p.4

2. 參閱附件一,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