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你我的健保費

沒有專職呼吸治療師的健保呼吸照護病房,您敢住嗎?

 

研發組副組長  黃經祥

日前媒體報導批露泰山某醫院違法聘雇密醫值班,疑似偽造呼吸治療記錄申報健保,這是極端案例或冰山一角?是什麼樣的體制或法治的疏漏與放任,導致如此-「醫療人力不足,讓民眾無法放心就醫」的結果呢?

台灣呼吸器依賴病患人數不斷增加,健保每年支出超過 220 億,造成社會與健保極大的負擔。各界也擔憂健保對呼吸治療制護機構品質與人力要求佈置夠嚴謹,使得許多病人無法早日獲得訓練脫離呼吸器,導致長期依賴呼吸器的病人無法下降,更有濫用呼吸器的隱憂。但另方面,小兒痲痺或特殊罕病家庭想爭取健保給付呼吸器的照護,健保署卻又擔憂經費不夠。讓人質疑健保署對吸吸治療經費,到底有沒有真正用在刀口?

以呼吸治療師之人力為例,醫改會分析衛生福利部網站的資料發現,全國有五十九家開放有呼吸照護床的醫院只有一名呼吸治療師、甚至有五家醫院連一名呼吸治療師都沒有!試想一家照顧長期臥床,需要呼吸器維生的病患的醫院若只聘一位呼吸治療師,有可能一年 365 天全年無休?24 小時全天候待命嗎?這些醫院有沒有可能涉及「容留未具醫療專業人士,施以醫療處置並申請健保給付」之不法情形呢?

衛生局對呼吸治療人力管理「後知後覺」,健保署照樣買單付錢 ?!

果不其然,在醫改會提供相關資料要求衛生局調查後,東部某縣市對生局「才」發現,該縣市的一家公立醫院居然沒有聘用任何專任或兼任的呼吸治療師;並在接到醫改會檢舉後,才以違反醫療設置機構標準開罰,這樣的管理品質,大家能心安?!

還有衛生局回覆我們,雖然有些醫院沒有專任的呼吸治療師,但聘有一位「跑攤」的兼任治療師,可以一年 365 天、一天 24 小時在家待命接電話,隨時有需要就能到醫院提供專業呼吸治療服務。這樣的說法,請各位鄉親評評理,你能相信或接受嗎?我們辛苦付出的健保費,健保署只能幫我們議價管理買到此等品質嗎保證的服務嗎?!

請健保署為呼吸治療專業與病友「爭口氣」,別再允許沒專任治療師的醫院存在

這種「一人或無人撐場」的健保醫療服務品質低落亂象,主要是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評鑑基準及健保給付,允許醫院可以兼任治療師充數,照樣享有健保給付。

這亂象原本有希望在健保呼吸器試辦計畫到期重新修正後,回歸要求醫院應聘有專任呼吸治療師。但我們分析與擬訂健保給付醫療服務內容的健保醫療給付協議會議對「呼吸照護病房設置基準」的討論與決議(會議記錄),居然打算繼續容許兼任亂象存在:

一、醫界代表片面主張:雖然「呼吸治療師得跨院兼任」的適用規定已到期,但因呼吸治療師之人力供給仍不足,所以取消此一規定,會對許多地區醫院造成困難,建議繼續沿用。

二、健保署託詞健保給付規定須與醫療機構設置基準同調,便在未徵詢呼吸治療師公會是否真的人力供給仍不足之下,便決議繼續通融讓呼吸治療師得跨院兼任(也就是說醫院不見得要有專任呼吸治療師人力!!)。

另一方面,醫改會卻接獲呼吸治療師公會提出實證數據:強調目前呼吸治療師培育人數,已足供醫院聘用專任呼吸治療師之需求。

健保修法議題已告一段落,然而醫療品質是否有讓民眾覺得隨健保經費高漲而相對提升?若強制全民納保繳費的全民健保,無法保證基本的醫療品質,健保署得便宜行事、未加求證便容許當初迫不得已的讓步規定繼續保留,放任呼吸治療師得跨院兼任,那麼這種「一人撐場、病人安全堪虞」的醫院恐會越來越多。

這案子經醫改會等團體提出異議後,衛生福利部與健保署打算重新收集資料評估。我們誠摯呼籲大家一起關心後續發展,監督你我的健保費。千萬別再讓沒有專任呼吸治療師的呼照護病房存在,並督促醫院聘用足夠人力,讓應該維持二十四時運作的醫院,都能由合格的呼吸治療師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