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衛生施政評比記者會」後續縣市書面回應與醫改會說明表

 

感謝評比記者會後,各縣市政府單位的積極回應、溝通及寶貴建言。針對部分縣市來函之疑議,本會特此予以公開澄清與說明。

針對嘉義市衛生局函文(如附件)之回應與說明:

嘉義市衛生局回應之意見 醫改會澄清與回應
◎  醫療資源指標:
礙於地方財政困難,本局這幾年之預算編列仍依以預算零成長為原則,所需增加之經費大多是向中央單位爭取補助款來支應,並以撙節使用原則用心推動各項政策,並獲得各方肯定。…本市在專業醫事人力、病床數均居於全台首位,但因預算未逐年增加,此項(指標)就無得分。
  1. 「醫療資源」評比共涵蓋人力、病床、預算三項目,各項目只要達到衛署目標值(或全國平均值)、呈現正向成長等任一標準,即在各項成績予以肯定。其中嘉市在人力及病床兩項,不僅得分且表現亮眼,本會深感佩服。
  2. 嘉市在縣市衛政業務之基本依據的「預算」乙項,因遠低於全國平均值且未能在縣市長任期內有所成長改善,而未能得分。並非僅以預算未逐年增加而致失分。
  3. 本會理解縣市間資源優劣之差異存在,因而更加期盼藉由指標揭露,提醒地方首長重新檢視自身縣市醫療資源與衛政預算分配之合理性,並積極謀求改善之道。
◎  用藥安全:
本指標涵蓋藥袋標示落實情形,並納入民眾對於藥袋警語及副作用標示的民調結果。然而該題目設計上,未考量實務上警語常與副作用合併標示的情況,此外本市抽樣人數過少。
  1. 就是因為實務常合併標示,所以電話民調時採專家建議,將兩者分開成兩題舉例發問,以利發問與回答;比兩者合併在一題目中詢問民眾,更能得到正確的結果。
  2. 另考量法律雖僅規定警語、副作用擇一標示即可,但有越來越多醫事機構同時分別標示兩者,以提供民眾更完整的安全資訊。如果縣市轄內院所願意如此做,相信對用藥安全更有幫助,也更能反映縣市在法規要求之外努力的用心。
  3. 本民調抽樣係按縣市人口比例抽樣,並經加權處理後經檢定與全台母體分佈沒有差異。本會未來也會虛心檢討以更完整的民調進行評比,亦歡迎各縣市提供完整的民調訪查數據相互對照供參。
◎  醫療收費標準:
本市訂定「醫療費用收費標準」之原則是考量各分項能盡量包含醫療院所部份瑣碎之細項,讓醫療院所在送醫療收費項目至本局核定時較有彈性,因此項目涵蓋範圍較大,但項目數量相對就會比較少。
  1. 醫療費用爭議中常見疑慮,是自費項目的內容含混不清、收費標準又不易明確查證。所以各縣市若能落實清楚分類、分項之醫療收費標準公告,而不是以核定作業之彈性為優先考量,將能更有助於減少醫病爭議,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2. 建議可參考其他縣市分項分類之作法。
◎  弱勢醫療補助:
中央統一公告之八項醫療或健保補助費用,已於 98 年 5 月前均已開辦,且都已將相關補助要點公佈於本府網路,其報告所陳述之內容並非事實,有欠公允。
  1. 有關八項醫療或健保弱勢醫療補助之網站資訊揭露評比的目的,主要是促成政府能以更友善、易查的方式,及時提供有助民眾解決就醫障礙的資訊。本會於 9 8年 5 月、7 月,兩次瀏覽嘉市社會處網站內容而做出評比;可能因擷取時間點或網站擺放位置查詢不易等因素,而與貴市所稱資訊有所落差。
  2. 縣市網頁如有任何更新資訊,歡迎提供相關連結於本會網頁公告刊登。本會未來也將檢討以更公平合理方式,評估政府資訊是否便民查詢之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