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國際化發展策略公聽會」醫改會發言稿 

 

日期:99.03.25
地點: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一、醫療應回歸『非營利、公益性』本質,反對醫院變成商業化導向的公司衛署的職責與施政優先順序是照顧國人就醫權益,而不是拚經濟、搞觀光!

二、國際醫療專區規範不清,應立法要求提撥回饋、防止任意抽調人力支援。

  1. 反對免稅優惠。
  2. 利潤之外的社會公益責任:政府不能只看見在享有潛在利潤商機之外,主管機關應要求這些以推動自費、營利導向的專區醫療公司,承擔相對應的醫療公益責任。並比照提撥一定比例盈餘(20%) 作為醫療救助,或挹注健保。
  3. 預防乾坤大挪移術的人力調派:醫療專區公司其人力應比照一般醫院設置標準,並應有更嚴格的「報備支援」控管機制,預防從專區外所屬相關醫療機構抽調名醫、醫事人力。

三、現行醫院得設10%病床作國際醫療,更值得立委關心注意。

  1. 僅以「擴充審查辦法」簡略規範,立委難以有效監督!
  2. 篩選機制何在?針對現行「健保床比率」未達特約管理辦法標準、現行醫事人力不足、或嚴重健保違規之醫院,應不得准許增設國際醫療床。
  3. 排擠效應不可輕忽!在同一醫院內,若有國際醫療與非國際醫療部門之人力挪用、醫療設備共用稀釋、病患等待時間拉長等影響衝擊,如何有效稽查監督,所面對的複雜度更高。
  4. 請立委要求衛生署提出具體監督辦法、公告品值指標監測公告個別醫院之品質監測指標(佔床率、急診待床日數、健保床比例、相關醫療品質指標),作為檢視評估之依據。

針對上述排擠效應,及國際醫療可能造成不當收取自費導向等疑慮,主管機關應先提出實務上能有效解決之具體做法,積極回應社會各界之關切、疑慮,以保障國內病患就醫權益。

四、公立醫院應回歸其本色,以照顧廣大國內民眾健康福祉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