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霧裡看花,轉診轉到頭昏眼花才是事件關鍵…

 

研發組研究員  呂佳育

日前媒體報導「婦開刀後死亡  醫院竟索感謝函」,引發各界討論。重新檢視整起醫療糾紛事件的報導,我們發現除了醫病雙方對於醫糾處理的認知不同,導致後續衍生種種問題外,轉診過程的種種細節,才是事件的導火線。

透過報導中所提及的醫療過程,讓我們看見該起事件的關鍵,起因於術後病人狀況惡化後,轉送到大醫院的過程中,因為病歷和健保卡沒有隨車,加上後續接手的醫 院遲遲聯絡不到原來診治的醫師,導致後續醫療處理也受到了部分的延誤,因而發生不幸。如果轉診聯繫與準備過程能更完善,相信能減少許多醫療爭議與不幸。

類似狀況,不管在醫糾新聞報導,或是醫改會接獲的醫糾申訴中,時常可見。其實依照衛生署 97 年 7 月所公布「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規定,醫院應協助聯絡後續接手的醫院,準備好相關的病歷資料後,並將整個轉診過程完整地記錄下來,但從新聞的報導中, 以及我們所接獲的醫糾諮詢電話中,顯示此標準作業流程沒有被完全地遵守,讓病人暴露在危險之中。

過去醫改會曾經針對轉診的部分,列出住院、急診、轉診治療五個保命要點, 提醒民眾轉診過程中應該注意的事項。但更重要的是,我們期待透過此次新聞提醒衛生主管機關,確實檢討如何要求各醫療院所,依照轉診辦法行事,建立轉診院所 雙方即時聯繫階階的窗口或溝通方式,並要求轉診時應備好相關轉診後送時的必要資料(資訊),而不是僅匆忙地將病人轉出,家屬轉的頭昏眼花,接手醫院對病況 一頭霧水,原診治的醫院卻又不知如何聯繫幫忙,才能夠保障民眾的生存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