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46提撥基礎兩個改變:當年度→前年度、醫務收入結餘→未受限稅後餘絀

依據這種設計,只有當醫院的(醫療+非醫療)總結餘是虧損,才有可能導致未來修法後醫院的提撥基礎反而減少,或是無法提撥。

但究竟有多少醫院會有這種隱憂或問題呢?

我們以現有最新也就是105年的醫院財報分析發現,

 41家有設醫療院所的醫療財團法人之中,只有9家是醫院會出現提撥減少。代表把提撥基礎從醫療結餘改成總結餘的方向是對的(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