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衛福部應行政院要求回覆收回調整補充保費門檻之回文
醫改會有話要說

 

自健保會於 10/2 3召開會議中對行政院逕自調整補充保費門檻一案作出一致反對之決議後,醫改會旋即於 11/9(一)將連署書及健保會決議,發文給行政院長毛治國,籲請院長尊重民意及健保會決議收回成命(請點看:醫改會函請毛揆尊重健保會委員一致決議,收回調補充保費門檻案!)但昨日我們收到政府回文(詳如附件),對於衛福部仍以顢頇且難令人信服的理由,替補充保費門檻調整案、不實施家戶總所得等政策辯解,而不願意承諾收回成命或改推家戶總所得,我們感到十分遺憾與憤怒!以下為衛福部對連署訴求之回應與醫改會的再回應:

衛福部回應 醫改會再回應 醫改會再回應
訴求一:送回健保會審議,並由全民監督。 本部前於今(104)年 10 月 15 日對外說明旨揭措施一案,係各界近日屢有反映健保財務穩定,期盼能有讓民眾受惠之補充保險費減輕措施;本部秉持照顧庶民、醫事從業人員,並兼顧健保財務健全之原則下積極研議,除將運用健保經費提升醫事人員薪資及強化醫療品質外,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健保法)第 31 條有關補充保險費「未達一定金額免予扣取之一定金額、扣取與繳納補充保險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規定,做成旨揭放寬決定。
  1. 雖然健保法第 31 條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補充保費扣費門檻之權限,但扣費門檻的調整,亦會有減少保險收入之情事,仍應該遵守健保法第 5 條「有減少保險收入或增加保險支出之情事時,應請保險人同時提出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案,由健保會併案審議或協議訂定」之規定辦理,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2. 然行政院此次調整連程序上經過健保會審議都沒有,就逕自拍板定案;對於後來形式上”補”請健保會審議的決議(所有委員的共識)也都無視,我們要問:這不是霸凌健保會,什麼才是霸凌健保會?!
訴求二:健保結餘應優先用來改善醫療給付不足。 近年來本部為改善五大皆空、醫護人力不足之問題,自 98 年至 104 年,已挹注經費 140 億元,解決五大科支付不足;另投入 111.65 億元專款,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
  1. 健保這些專案是過去在健保財務壓力下本來就涵括在壓縮的總額中,但既然自去年起,不斷喊出健保有結餘的聲音,為何不能啟動機制檢討支出面長年沉痾呢?
  2. 這些專案計畫雖投入不少健保費,但是否有達到原來目標、將這些問題解決呢?例如:住院護理品質提升計畫,原先要求的三班護病比 1:7 最後竟改為全日平均 1:15;從健保104年報告中卻看到,醫院護理人力最後竟增加在門診而非住院?!(類似問題可點選「護理 / 急診獎勵金,用在刀口嗎?」之分析。)
訴求三:推動家戶總所得,不讓受薪階級挑健保重擔。 102 年實施(補充保費雙軌制)以來,已有效擴大費基、提升負擔公平性,與家戶總所得制度欲達成之政策目標相符。
  1. 補充保費雙軌制雖然確實比一代健保擴大費基,對於改善垂直公平(越有錢的人負擔越多)固然有部分效果,然這就代表我們負擔公平性被提升了嗎?!和家戶總所得所欲達到的目標相符了嗎?
  2. 根據淡大會計系韓幸紋教授(2013)研究,補充保費即便擴大費基,卻因為結構性的橫生枝節造就水平不公的惡化比當初一代健保惡化 15%(如平平一樣的收入,卻因不同職業身分類別、不同所得來源保費差很大,兩套費率兩個世界),補充保費雙軌制無論在公平性、效率性、通足性、穩定性及節約性皆不如當初改革目標之家戶總所得制來得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