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4.27 新聞稿

醫院暴力零容忍!
醫改會再揭醫院防暴失靈  傷害白袍勞動權益與病人安全

 

醫改會為了捍衛「醫院暴力零容忍」政策,特於428國際工殤日、五一勞動節前夕邀集在第一線的醫師、護理人員站出來召開記者會,高分貝呼籲勞委會、衛生福利部「踹共」,透過制定「醫院勞安規則」、翻修「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替醫事人員穿上「防暴衣」、為病人安全架起「防護網」。

醫院防暴失靈  血染白袍、波及病安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急診醫學會秘書長顏瑞昇醫師、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盧孳艷出席記者會時指出,近來台灣爆發多起遍及門診、急診、護理站甚至手術恢復室的醫護遭受暴力攻擊事件,甚至發生過波及其他病人受到驚嚇發病的案例,凸顯醫院防暴機制失靈、衛生福利部與勞委會管理失職。

醫院因為屬於半開放性質,需要面對各式各樣醫療病痛的病人和家屬,尤其是急診和加護病房,是壓力鍋,屬於高暴力風險的職場。世衛組織與國際勞工組織之報告指出[1],全球超過一半以上醫護人員遭遇過醫院暴力傷害,可能影響醫療品質與醫護人員留任意願,嚴重威脅醫療服務體系,呼籲各國重視。

急診醫學會日前公佈9成急診醫師受暴力威脅,台灣雖然有醫院評鑑兩項基準的規範,卻看不到政府機關與各醫院提出更實際具體的作法,讓醫護與病人安心。醫改會為此檢視台灣現行的醫院防暴機制,卻發現兩大漏洞,醫改會不禁要問,難道台灣的醫護人員比較耐打?

漏洞一:只拿醫院評鑑對付醫院暴力有用嗎? 醫院雇主的責任在哪裡?

首先,針對近來數起醫院暴力事件,地方衛生局回應的對策,竟是請醫院當醫護人員被打後,「加強警民連線通報」。而衛生福利部也認為100年醫院評鑑有三個條文規範就夠了(附件二)。

更荒謬的是,(1)其中一條文是要求醫院遵守沒有具體內容勞安法規等規定、另一條有關醫院安管的條文,(2)49 床以下的中小型醫院可以選擇不評鑑此項,難道小醫院的醫護人身安全不值錢、無人顧?!(3)這些條文都非必要項目,醫院其他項目分數夠高,照樣可通過評鑑,很難讓醫院管理者真正重視防暴。

漏洞二:腰斬的醫療勞安規則  消失的防暴 11 條文

政大勞工所教授、醫改會副董事長劉梅君分析,早在96年勞委會就參考英國皇家護理學院政策、日本醫院安管體制、國際勞工組織(ILO)工作場所暴力架構等,訂出「醫院勞安規則(草案)」,其中包括醫院防暴專章共 11 條規定,但最後卻在醫院協會抵制、衛生福利部消極的狀況下胎死腹中(如附件一)。

請問邱署長,您對邱教授發現之醫院暴力問題與呼籲,有何對策與作為?

醫改會特別找出衛生福利部邱文達署長曾於 2006 年在台灣急診醫學期刊發表論文[2],提到高達6成急診護士、3成 ICU 護士曾受暴力攻擊,呼籲政府與醫院應該重視醫院防暴與職場安全政策。醫改會要請身為醫護人員大家長的衛生福利部邱部長,針對「邱教授」論文提到的醫院暴力問題,端出具體的對策來解決。

「勞委會硬起來、衛生福利部醒過來!」  儘速修法終結醫院暴力!

醫改會強調,惟有保障醫事人員在不受暴力威脅的環境下安心工作,才能提供民眾優良而專業的醫療品質。張苙雲也提醒,如果政府與醫院經營者不善盡管理者與雇主職責,讓醫院防暴機制失靈,受傷害的不僅是大家就醫時常見之第一線醫護人員,甚至連許多在醫院辛苦幫忙處理家暴、醫糾案件的醫務社工人員,都飽受言語恐嚇與暴力威脅,讓人看了實在不忍。

與會團體呼籲,醫院暴力是醫院、衛生福利部、勞委會不容迴避的議題,根本解決之道包括:

一、醫院經營者要擔起雇主應負的責任,疼惜醫院最重要的資產─所有的工作人員,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二、衛生福利部今年六月衛生福利部翻修「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包含設施與人力)」時,也應該把醫院防暴機制一併納入檢討。

三、勞委會重啟當初針對醫院高風險的特性,所訂定的「醫療勞安規則」立法程序,並做為醫院勞檢重點與醫院評鑑依據。 

 


[1] 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releases/release37/en/index.html
[2] Journal of Emergency Medicine, Taiwan, 2006, 8:12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