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在明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要審查《醫療法》有關財團法人醫院管理的修正條文。只要你未來有機會上醫院,這個法案就跟你有關。





 

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是一群人為了醫療公共性的理想,拿出錢來成立的。醫院的盈餘,不像是公司一樣分給股東,而是成為繼續營運的資本。因此財團法人醫院,不是以賺錢為最高宗旨。而是讓社會上因為有了這家醫院,醫療更普及便利,民眾就醫的權益受保障。

可是現在台灣的財團法人醫院,大多並不是這樣子。董事會與醫院的經營者,忘記了他們對社會的使命,只是鞏固自己的勢力,追求集團的營收。

董事會與醫院經營者之間,互相保護,捐輸利益。董事會的成員永遠都掌握在集團的某些人手裡,而醫院經營者則利用捐贈、向董事會租賃土地或不動產回饋給董事會,藉以鞏固自己的地位。長久以往,董事會的成員永遠是那群人,而醫院經營者只要能夠向董事會輸誠,就不需要擔心外界質疑其治理的正當性。

血汗員工的勞動權益與病患求醫的權益,都要屈就於營運數據之下,一切都要以賺錢盈利為最優先。行政院希望改正這個亂象,於是提出《醫療法》裡面醫療財團法人的修正條文草案。這些修正條文草案立法院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一定會審查通過。

行政院的版本,提到了董事會裡要有員工董事、醫院盈餘要透過員工參與組成的委員會,決定分配給員工的比例、醫院如果要捐贈給董事會手下的機構,必須申報核准,但是這些辦法卻沒有罰則。

沒有罰則的法律,就是沒有爪牙的老虎,跟小熊維尼一樣可愛,可是不會有醫院會遵守。一個立意良善的修法,可不可以阻擋這些醫院怪獸呢?

財團法人醫院,有沒有可能重拾初心,切切為公共服務呢?這件案子,牽扯到太多的利益,已經有十家醫院組成的國會遊說團,給立委施加很大的壓力。

醫改會、醫勞盟與包括嘉基工會在內的幾個團體,提出倡議,希望立委知道有多少人在關切這個議題,希望他們開口所說的話,能夠偏到勞工、病人的這一邊,而不是營運利益為代表的董事會與醫院共生結構那一邊。這個法案,影響我們未來所有人的福祉,值得大家密切關注。